安葵在《文化遗产》2010年第1期撰文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复杂工程,既具有学术意义,又与社会生活有密切联系;包含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因此要避免认识的片面性,不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狭隘化,不要把民间文化与文人文化对立起来,不要把保护传统文化与文化创新、社会生活现代化对立起来,不要把保护与利用对立起来。
朱笛在《东南文化》2010年第2期撰文指出:通过如上论述可以肯定,尽管辫发被长期视为夷狄发式,但华夏先民也曾有一段辫发史,当时的辫发与宋元以后的辫发有本质的不同,不带任何征服和强迫的性质。当礼制成熟后,束发加冠逐渐取代了辫发,故史料中少有关于华夏先民辫发史的记载,所幸在人们的生活中仍遗留辫发的痕迹,帮助后人追溯。不过,华夏先民也曾有辫发这一事实,也许会让后来在为捍卫头发而在“留发不留头”剃发令下舍生取义的悲壮之士始料未及。
马宁、黄瑞雄在《江汉论坛》2010年第3期撰文指出:发展伦理的出场在于人们期望用伦理或道德的力量破解发展困境和发展危机的难题。“伦理道德的根基在于它首先是人的现实存在方式、生活方式、实践方式之一,而不是仅仅是生于观念中的东西;因为它必然与人的生存发展实践相联系,并由人的生存发展实践强有力地创生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