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善 洪晓楠
(辽东学院,辽宁 丹东 118001;大连理工大学,辽宁 大连 116024)
法治思想内涵丰富,源远流长,众多学者从各种角度对法治问题进行研究,形成了百家争鸣的法治思想。一般认为,法治的典型社会实现是近现代社会的产物,但其法治思想的萌芽却可追溯至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历史的轨迹继续向前蔓延,从14世纪开端的,对整个人类影响空前的文艺复兴、宗教改革运动当之无愧地成为法治思想的发展和丰富阶段,历史和文明的积淀最终造就了启蒙时期法治思想的成熟。在近代西方法治形成、发展、成熟的历史脉络里,有一条主线始终贯穿其中,那就是人文主义精神。
在中国,“人文”一词最早见于《周易》,《周易·贲卦·彖辞》中记载“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根据后人所作的注释,认为上艮的刚和下离的柔交错在一起,这是天文。下离的文明遇着上艮的静止,这是人文。观看天文去察觉时代变化,观看人文去教化天下。[1]通俗地理解这段话的意思是,天地万物阴阳有别,男刚女柔阴阳相济,这是自然规律。通过处理人际社会复杂关系而形成的道德规范、伦理制度和风俗习惯等原则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标准,这是人伦准则。注意天道自然规律,能够通晓时令变化,妥善安排生产生活;注意社会人伦准则,能够修身明礼并感染他人,推而广之则教化天下大众。这是古人对人文的最初理解,将天文与人文对应,表达了天和人的客观存在及重要性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