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法视野下的技术侦查制度研究及其启示

2010-03-22 00:37:27王彬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0年5期

王 彬

比较法视野下的技术侦查制度研究及其启示

王 彬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技术侦查在犯罪侦查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为此,不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大多通过立法对技术侦查的种类、适用范围、适用原则、审批程序以及侦查结果的保存使用进行了明确规定,以规范本国的技术侦查。在我国,一方面是技术侦查在立法上规定过于原则甚至缺失;另一方面是侦查实践中侦查机关大量使用技术侦查手段侦查刑事犯罪。因此,有必要研究并借鉴国外技术侦查立法的成功经验,以刑事诉讼法修改为契机,通过立法对技术侦查的相关问题加以明确规定。

比较法;技术侦查;研究与启示

技术侦查,简称“技侦”,是指秘密利用科学技术手段(主要是电子技术手段)发现、跟踪、证明犯罪的特殊形式的侦查活动,其表现形式主要有电子监听、电子监控、电子跟踪、秘密录音录像、秘密拍照、秘密截取电子资料信息等。目前,不论是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大都在立法上对技术侦查加以肯定并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范。英美法系国家多以专门立法的形式对技术侦查进行规范,而大陆法系国家多在刑事诉讼法典中对技术侦查作统一规定。

一、英美法系国家:以英国、美国为代表

(一)英国

在英国,通讯数据获取、通讯截获、侵入监控、直接监控等被划归到技术侦查的范畴。“通讯数据获取”是指对已经存在的通讯数据的收集和提取,即对何人、何时、何地、如何进行通讯方面的信息的“获取”,英国法将其细分为往来数据、服务使用数据与用户信息数据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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