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将出台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2010-04-03 13:32
城市道桥与防洪 2010年12期
关键词:送审稿物业管理饮用水

苏州有望在明年出台实施《市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该《办法》对二次供水设施的建造、管理、维护等进行了详细规定,目前该《办法》送审稿已在网上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据统计,苏州城区现有高层(含小高层)住宅小区79 个,园区104 个,新区47 个,均采用二次供水方式供水。二次供水设施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供水水质、水压和供水安全。然而,苏州现有的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缺乏监管,管理主体混乱,导致部分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处于无人管理状态,失修失养情况严重。

《苏州市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送审稿)》明确,苏州市水利局是该市供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的监督管理工作。二次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主要由供水企业负责,物业管理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二次供水设施竣工并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与供水企业协调有关二次供水设施移交和管理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向供水企业移交二次供水设施。对于目前已建成的检测不合格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经费按以下比例筹措:房屋维修基金支付25%,房产开发企业承担25%,本级财政承担50%。

在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管理上,《办法》(送审稿)要求供水企业应当建立针对二次供水设施的水质检测、清洗消毒等规范性台账,委托专业单位对水箱(池、塔)进行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的清洗、消毒。一旦发现水质受到污染或出现异常情况时,供水企业须立即采取控制措施,二次供水设施维护保养不得低于《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B32/T538-2002)》中给水设施三级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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