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推进党内民主

2010-04-05 12:03冯志峰
党政干部论坛 2010年2期
关键词:民主权利监督权党代表

○ 冯志峰

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推进党内民主

○ 冯志峰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切实推进党内民主”。在党员民主权利中,最重要的是言论权、知情权、选举权、监督权等。推进党内民主,就是要在制度上落实这些权利。

一、固化党务公开制度,保障党员的知情权

党务公开主要是指通过会议、文件、媒体等多种形式,逐级和及时地向党员通报党的代表大会的报告、党的各级组织对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策情况。党务公开是落实党员知情权的前提,也是实行党内言论自由的条件。实行党务公开是增强党的工作及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拓宽党与群众沟通联系的渠道,必须以制度固定化。党章赋予的一切权利都是以党务公开为前提和条件的。如果重大决策和政策不向全体党员公开,就不可能展开真正的讨论,党员民主生活权利就得不到切实的履行。

二、深化党内选举形式,保障党员的选举权

深化党内选举形式是指党内民主选举的形式要更加自由、更负责任、更具代表性以及更容易接近。要改革候选人的提名方式,把组织提名、党员提名与党员自我提名结合起来,逐步过渡到“党组织制定候选人标准、党员对照标准自我提名、党组织严格审核候选人资格”的新模式。适当扩大差额选举比例,努力克服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竞争原则,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有机地统一起来。要注意总结提炼一些基层党委“公推直选”的经验和做法,并有选择地进行推广。

三、优化党内工作机制,保障党员的参与权

党内工作机制是指党内工作的程序和流程,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程度。要着力完善党员代表、普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管理的权利。完善党代表常任制、党代表联系制、党代表提案制等党代表常态工作机制,扩大党代表常任制试点,充分发挥党代表在发挥党员主体作用中的导向和示范作用。要积极探索建立党员代表议事、重大事项征求党员意见、党员讨论政策、党内决策听证等制度,使党员意愿得到充分尊重。

四、强化党内监督体制,保障党员的监督权

一个执政党如果要稳固执政,就必须接受来自党员的监督。党内监督既是党员民主权利的指向,也是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有力保障。党内民主监督必须调整和理顺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及其领导人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改变权力授受关系模糊不清的倾向,按照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互相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重点通过健全完善交流、提案、批评、举报、质询、评议、述职等制度,拓展和创新党员监督的新途径。必须把党员行为置于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普遍监督之下,实行党员自下而上的监督,有利于预防和惩治腐败,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

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是推进党内民主的根本。全体党员积极行使党员民主权利,要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引领中国发展进步,不断将党的伟大事业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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