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明早期的秩序观

2010-04-08 12:06
关键词:古希腊秩序命运

吴 俐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湖北武汉 430073)

西方文明早期的秩序观

吴 俐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湖北武汉 430073)

古希腊罗马文化孕育着西方文明的源头,而古希腊神话与传说则是传承古希腊罗马文化的根基载体。本文试图分析古希腊神话传说中的故事,说明在古希腊先民的意识里,人的命运与他们的秩序观密切相连,悲剧命运观实际上是一种以秩序为核心的命运观。

秩序;自我意识;自制;悲剧

秩序可以表现为事物的规律法则,可以表现为社会条例/规范,也可以表现为人们内心的道德伦理要求,它往往随着时代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主体形态。但有一点却是恒定的,秩序首先是对事物本质的看法,而后这些看法是在人们心中积淀下来凝结成一系列生产生活所需的准则,然后形成了“法”的概念,认为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最后内化为人们的道德伦理规范的。本文的秩序将遵循这一原理,意指一系列的行为准则,它既是外在的法则规定,更涉及人内心的道德尺度。

早期的西方文明与古希腊社会的渊源关系不言而喻,早期的秩序观念与古希腊人密不可分。众所周知,古希腊人有着深厚的悲剧命运观。何谓悲剧,悲剧往往以人为考证对象,考证人如何获得幸福,如何走向安康,而追求的过程却总是事与愿违,充满坎坷,因此悲剧人物经常会为此而采取相应的行动去抗争,他们的头脑里经常发出对现实的疑问和不解,此处的现实,难道不是指的现行的为时代所接受的秩序吗?人们认为命运对自己不公,悲剧命运观念才因此生成。实际上,古希腊的命运观与秩序的关联性在德尔斐神殿上已早有显现,且看德尔斐神庙上的与众不同的两句警言——“认识你自己”;“凡事勿过度”,这包含两个要旨:肯定人的自我价值,但在行事的过程中需节制。这其实正是西方文明秩序观的萌芽,也是西方以人为本的认识自我的理性主义价值观念的萌芽。

一、崇尚秩序——古希腊人神世界

古希腊重视社会秩序,无论是奥林波斯山上的众神还是山脚下的世俗百姓都是如此。

首先,众神的诞生过程就显示出由无序走向有序的趋势。混沌本是一种无秩序状态,众神的世界却起源于它:“从混沌中首先诞生了地母神盖娅和地下神塔尔塔洛斯,以后又生出能征服神的灵魂和使人失去理智的爱神厄罗斯,接着生出夜神倪克斯和黑暗之神厄瑞波斯。倪克斯又生出光亮的以太和白昼之神赫墨拉,地神盖娅生了天神乌刺诺斯和海神蓬托斯。盖娅又同儿子乌刺诺斯结合生了大洋神武提斯克罗诺斯。”①显然,由无序到有序构成了诸神产生的过程。其次这些神灵又都各司其职,分别掌管大地、爱情、黑域、黑夜、冥府、白昼、天空、森林山谷和大海,体现出严谨的秩序感:在奥林波斯山过着悠闲生活的天神宙斯与天后赫拉管辖之下有智慧女神雅典娜教会人间的工艺技能(纺纱织布、修理马车);狩猎女神阿耳忒弥斯、谷物女神得墨忒耳执掌人间的农业生产;海神波塞冬治理人间的大小河川;酒神给人们带来娱乐和暂时的麻痹;太阳神阿波罗光照大地,为人们走向光明指引方向;战神阿瑞斯控制敌对双方的战事;爱神阿弗洛狄忒给人间两情相悦的双方终成眷属;建筑之神赫淮斯托斯保障人间的住宅。

大地上居住的民众亦然,伊阿宋率领阿耳戈英雄们去往黑海的科尔喀斯夺取由毒龙看守的金羊毛的情景和特洛亚战争开展初期阿耳戈斯方(希腊联军)与特洛亚方的排兵布阵的队形,船只的摆放,周围设施的布置都对秩序有着极其严苛的要求。以特洛亚战争开战之时阿耳戈斯方的统帅和他们的营地布局为例:第一排是埃阿斯和阿基琉斯的船舰,阿基琉斯的营幕更像舒适的住屋。附近有仓房、马厩、战车和牛棚,也有竞走、游戏、殡葬和宴乐庆祝的场所。从埃阿斯顺次下去是普洛特西拉俄斯的营幕,其次是别的忒萨利亚人,其次是克瑞忒人,雅典人,福喀斯人,波俄提亚人。在第一排的最末端是阿基琉斯和他的密尔弥多涅斯人。第二排中有罗克里斯人、杜利喀翁人和厄伯亚人。第三排是不太著名的战舰,但也有涅斯托尔和他的皮罗斯人,欧律皮罗斯和俄耳墨尼亚人,最后则是墨涅拉俄斯。第四排也是最后的一排,沿着海岸,靠海最近,有狄俄墨德斯,俄底修斯和阿迦门农:俄底修斯在中间,阿迦门农在右边,狄俄墨德斯在左边②。看来,古希腊人的秩序观早已与权利挂起钩来,已经影响到神、人世界的公众场所的座次安排和权利更替。

追根溯源,古希腊人民如此深厚的外在事物感官上的秩序观也逐渐与道德伦理相联接。就命运、正义、时序的词源上分析,宙斯娶的第二位妻子叫做忒弥斯(themis)(风俗女神)。她女儿就是季节三女神欧诺弥亚(Eunomia)(时序女神)、狄刻(dike)(正义女神)、厄瑞涅(Eirene)(和平女神)和命运女神摩伊赖;宙斯赋予她们最大特权③。《早期希腊》上的叙述稍有不同:他(宙斯)与第二位富有的特米斯(风俗)结婚,她给他生了霍拉(惯例)、优诺米亚(社会秩序)、狄克(正义)和神佑的埃伊瑞涅(和平)④。在这里,命运、正义感和秩序观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在人们的头脑中,维护现有秩序的行为,保护社会和平安宁的行为将受到神佑,反之,不遵守现有秩序,破坏它的人将受到命运的责罚。所以,在古希腊人的心中,不守秩序才是恶。而这个涉足道德伦理尺度的秩序同时又是从生产生活中体察出来的朦胧的宇宙规则,根据原始思维的特征,它是古希腊先民在蒙昧状态下潜意识地将人间的生产生活活动与自然灾害联系起来,认为两者势必有关联的结果。

西方学者博伊斯指出这种秩序观实际上是一种作为自然进程和人间社会关系调节者的“法”,是印欧人世界观中的最为根本性的概念,指的是由神维护的宇宙和社会的秩序,并进一步解释道:“在‘秩序’一词最广泛的意义上,似乎相当于指宇宙秩序,靠它保证昼以继夜和季节变迁;祭祀的秩序靠它保证自然的节律得以加强和保持;社会的秩序,靠它保证人们一起生活的和谐而繁荣;还有道德秩序或‘真理’等。”⑤为此,古希腊先民头脑里才逐步有了长幼之序、宾主礼仪之序、对友情、对男女美德规范的秩序要求。

二、受秩序支配——传说中的悲剧人物命运

在对立统一中寻求秩序的观念是古希腊人价值观的一个重要内容。古希腊的秩序观是一种自制的自我意识秩序观,它同时反映的是德尔斐神殿警言的两层含义:认识自我和自制,由于古希腊时处人类文明的原始阶段,该秩序观酝酿的仅仅是人类的自我意识的萌芽,因而在此两层含义中更加强调人类的自制。

在古希腊神话传说故事中,遭遇命运打击的往往是那些自我意识过于强烈的人们,他们或狂妄或骄傲或张扬:想实现“最狂妄梦想的”阿波罗的儿子法厄同被太阳车烧死;不敬酒神的彭透斯被生母撕裂,夸耀自己为世界上最幸福的母亲的忒拜的皇后尼俄伯的14个儿女均为阿波罗的神箭射杀;埃塞俄比亚国王刻普斯的女儿安德洛墨达由于其母自夸比海洋女仙涅柔斯的女儿生得美丽而差点被海怪吞食……雅典的完美的艺人、雕塑家代达罗斯由于自负而将自己陷于罪恶和灾难,他因为妒忌和害怕别人的才干超越自己而杀害了他的徒弟兼侄儿塔罗斯,最终报应到自己的亲生儿子伊卡洛斯身上,伊卡洛斯在使用父亲制作的双翼飞行时摔死了。伟大的特洛伊英雄阿尔戈斯人的首领阿迦门农也曾因为骄傲自大,炫耀自己射杀牡鹿的技艺是如此精准,以至于超越了狩猎女神阿尔忒弥斯而受到惩罚,他所领导的希腊联军遭到了瘟疫,而解决的办法居然是牺牲自己的亲生女儿伊菲革涅亚。另外,阿尔戈斯军营中智力超群的帕拉墨德斯虽然为军队做了不少贡献,性格平和公正,由于他的辩才使大部分王子同意远征特洛亚;由于他的计谋迫使另一位机灵聪慧的谋士奥德修斯不得不出征特洛亚,“人人都知道他精勤,公正,坚定而深思熟虑”,“他生得俊秀而长于歌唱和演奏竖琴”,他如此多的才干却为奥德修斯嫉恨,“日夜想着报复,而且睿智的帕拉默德斯愈是得到别的王子们的尊敬,他(奥德修斯)就越加阴险地想谋害他”⑥。还有,美丽城邦科任托斯王西绪福斯也由于过于奸猾狡诈而被罚永远背负重石爬向山顶。他的孙子伯勒洛丰晚年变得傲慢,经常骑着天神给他的飞马穿梭于奥林波斯山。他被天马摔下,孤独地度过晚年。厄利斯的统治者萨尔摩扭斯也由于过于狂妄,“在空中挥着火炬模仿闪电,并与奔马践踏铜桥模仿雷霆而触犯了宙斯的神威,被闪电击毙。”⑦就连不断为祖国民众排忧解难,回答出斯芬克斯之谜使国民免除了怪物的祸害,不断追求事实真相,勇于承担责任的俄狄浦斯王也是因为不断挑战神谕,逾越了作为人的智慧的限定而遭遇到命运的不公(追查出自己杀父娶母的事实后,俄狄浦斯自戳双眼自我放逐)……诸如此类的故事数不胜数,传达的信息无非是——命运惩罚逾越秩序之人。

三、地理环境——秩序观的哲学思辨

古希腊的秩序观实际上蕴含了深刻的哲学思辨,蕴藏着人类早期文明时人类对自身、对自身之外的自然界的看法,这是一种西方人民不同于东方天地合一思维的二分法、二元对立式的思维方式。

试想在古希腊神话传说中所叙述的众神的交替诞生和创世过程,世上万物都是以对立的秩序呈现出来:黑夜与黑暗结合生出白昼并与之相对应;大地生出天空并与之相对;大地神又独自产生了森林和海洋,这两者又相对应。可见在古希腊人眼里宇宙正是这样一个由两两相对应的物质关系所构成的整体的自然时空。在这自然时空中,黑夜也好,白昼也好,大地也好,天空也好,星辰也好,山川也好,河流也好,森林也好,每两者之间都有必然的关系,无前者就无后者,但却彼此对立,作用相反,这就是西方文明在哲学意义上的具有理性思辨色彩的二分法,即将一物与另一物的作用进行比对,找出矛盾处,进行分离,然后真正认识两种事物。

杨亦军先生认为,“在古希腊这个古老的创世神话里,通过‘分离’,已在混沌的空间里建构起一种最基本的‘序’——种类序,即对神的种类(也就是事物的种类)作了分类,在这种最基本的‘序’中,显露出一种纵横交错的时空整体观:黑夜、白昼神与大地、天空神形成时空同构,天地星辰、森林河流又显示出不同方位,建立起一种‘隐喻的秩序’。”⑧情况的确如此,不仅神与神之间,物与物之间,这种理性的二分法思维方式对于人类真正认识自我也将起到关键作用。

毋庸置疑,人与物都是宇宙的一员,人与万物已然构成互相矛盾也互相依存的两极力量,因此,如何在宇宙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如何辨别这两种力量并有效地保障自己才是生存的法则。此外,保障自己就意味着人类的意志与宇宙的法则(大自然的强大)进行较量,对于不利于自己的东西进行抗争,进行改造,却不能无所顾忌地破坏,否则必然遭到自然的报复。于是,人类的自我意识又需有所限制。幸运的是,古希腊人已经知道这个道理,因此他们的第一条秩序法则就是德尔斐神谕的“认识自己”,第二条则是凡事勿过度。由此可见,西方以人为本的认识自我的理性主义价值观念在希腊萌芽。

希腊社会地理位置特殊,多山环海,岛屿密布,海岸细长,地势崎岖不平,少平原,只有少量耕地适宜种植葡萄和橄榄(不利于种植粮食作物),海外贸易是唯一的生存发展之道,而出海又定会受到自然环境的牵制,在这种状况下,希腊人的意志在保障自身生存发展的初期就与自然秩序/宇宙规则发生着冲突,构成一对互相依存的对立面,而在古希腊人眼里,这种宇宙秩序又是神的意志规定下的,是神创造了宇宙万物,因此,古希腊的宇宙秩序就是神定下的秩序,是神的意志,且不能违背。

赫希俄德在《神谱》中就说:“希腊的起源就是一部神谱,也是一部宇宙起源论”⑨。古希腊人虽畏惧神灵的力量,可作为最早进入文明阶段的人类,他们有自主意识,已经从生活中认识到人的一些具体力量,并开始学习增长这种自我意识。于是,古希腊人的秩序观老早就包含了后期德尔斐神殿警言上的两项内容,即既要认识自我,又要自制。这也就是说在人类的生存发展史上,正是社会秩序和人的意志构成了人类悲剧命运的悲剧性冲突,人的意志冲破这种社会秩序,社会就会变革,而没能冲破,这个发出该动作的主体的人就会遭遇到以失败或死亡为代价的悲剧性的命运。

四、自我意识——人的中介作用

从上文我们看到,人类的命运与社会秩序相辅相成:破坏社会秩序必将带给人类悲剧性的命运,遵循它则相应地保障人们生活的安定。这其中到底应当遵循还是破坏,为什么有人遵循,有人破坏,最关键因素就是人类的自我意识。

毋庸置疑,自人类问世以来,作为个体的人就具有多重属性:社会性、个体性、自然性、群体性、家庭性。具有个体性属性的自我意识在碰到令他难以接受的社会秩序的时候,必然会与作为社会性的群体意识/公众意识相抗争,抗争不成功就会形成个体的毁灭,造成悲剧命运。那么,破坏秩序的行为一定是恶吗?社会秩序一定不能被破坏吗?非也。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指出了对人性善恶的看法和社会秩序的阶段性特征,具有深刻的启迪意义。他指出,人的善恶是人的社会群体性的表现,是个体在群体中行为自觉的一种形式。

然而,并非一味地遵守社会群体性就高明,因为以伦理法则为表象的社会秩序本身就有群体性或阶段性特征,是动态变化的,该变化原因在于伦理内部秩序的矛盾斗争,表现为善与恶的冲突和相互否定,正是通过这种冲突,伦理观念才被推动向更高形态发展。这也就是说,具有群体性特征的社会秩序本身就可能是矛盾的甚至落后的,可能极大地约束了人的自由发展,而只有当人类文明还很愚昧的情况下,在无法意识到社会秩序对人类自身的自由意志的这种压制的情况下,才可能去维护/保持这些落后的社会秩序⑩,而一旦人的自我意识上升到一定的高度,他们就会与这些秩序相抗争。

事实上,人类自有史以来,确实一直在孜孜不倦地抗击着自然,破坏着秩序,他们不惜得到悲剧性的命运,为何?答案是为了更好地生存和发展。古希腊人所遵循的秩序观实际上很大程度就是依据神的意旨的秩序观,有很大的局限性或缺点,违背了人的善恶有报的情感或基本的家庭亲情伦理属性。

第一,在古希腊神话传说故事中不乏一些为人类做出巨大贡献的甚至被人们看作是英雄的人物却有着悲剧命运。

以创世的神的后裔,为人类盗取火种的普罗米修斯来说,他的受难实在不公。他为人类进入文明提供了一系列先决条件,当实现最后一个条件盗取火种的时候,为天帝所察觉,于是聪慧的普罗米修斯就以牛油包裹牛骨欺瞒宙斯,以木本茴香插入云层,当太阳车经过时就点燃了它。人类从此有了火源,然而普罗米修斯却遭到异常严厉的责罚,被缚在高加索山天天遭受鹰的啄咬,肝脏不断被吞食却又不断长出来以供被吞食,这种痛苦又岂是常人能够忍受?普罗米修斯教会人类实现文明所需的一切,他是人类的英雄,却受到如此的磨难,为什么,原因只是他的自由意志已经超越神的意旨,未经奏请天帝就擅自做主。虽然普罗米修斯有过失,可他却毕竟是为人类进入文明送上了关键的火种和技能,他的受难只能说明古希腊早期以天神意旨为准的秩序观的狭隘,说明天神自身性格的跋扈。比如起先智慧女神雅典娜对普罗米修斯是欣赏的,最后却因为他的过于机敏和睿智而嫉妒他,“雅典娜由于渐渐嫉妒普罗米修斯,对他失去好意”(11),却转而帮助火神打扮为迷惑普罗米修斯并给人类带去灾害的潘多拉。

另一例为不断为祖国民众排忧解难,回答出斯芬克斯之谜铲除危害国民安全的怪物,不断追求事实真相,勇于承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杀父娶母的罪责,自己戳瞎双眼自我放逐的俄狄浦斯。俄狄浦斯真是很冤枉,他离开养育他的地方是为了逃避杀父娶母的神谕,然而却来到亲身父母的地方,促使神谕的实现,他追查杀害老国王的真相,却发现自己正是凶手并且自己的妻子正是自己的母亲。俄狄浦斯本可以为自己辩护,可他依然承担痛苦的结论,自残双眼,自我放逐。从悲剧主体价值上看,他本性光明磊落,英勇睿智,为国民做了无数好事,应当视为贤王才对,然而就是这样的人物,却在未察觉的情况下遭遇乱伦的结局,因为什么,不是由于自己的本性欲望,而是因为神的意旨高于一切,神让他承担了来自自己父亲拉伊俄斯的罪过(拉伊俄斯曾经以德报怨,劫走了珀罗普斯的美丽的儿子克律西波斯)(12)。

第二,除开这些伟人,神话传说中还有不少悲剧主体为小人物的人的命运与他本人没有直接联系。

夸耀自己为世界上最幸福的母亲的忒拜的皇后尼俄伯的14个儿女均为阿波罗的神箭射杀;埃塞俄比亚国王刻普斯的女儿安德洛墨达由于母亲自夸比海洋女仙涅柔斯的女儿生得美丽而差点被海怪吞食……雅典的完美的艺人、雕塑家代达罗斯由于自负而将自己陷于罪恶和灾难,他因为妒忌和害怕别人的才干超越自己而杀害了他的徒弟兼侄儿塔罗斯,最终报应到自己的亲生儿子伊卡洛斯身上,他在依靠父亲制作的双翼飞行时摔死了;伟大的阿尔戈斯人的首领阿迦门农也因骄傲自大,炫耀自己射杀牡鹿的技艺是如此精准,以至于超越了狩猎女神阿尔忒弥斯而受到惩罚,他所领导的希腊联军遭到了瘟疫,而解决的办法居然是牺牲自己的亲生女儿伊菲革涅亚……

古往今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是人类基本社会伦理法则,亲情尤其是父子之间、母女之间的血缘关系是作为具有家庭属性的人类的最无私高尚最纯粹的情感的保障,父母甚至甘愿为子女奉献一切,而在古希腊神话中,情况却恰恰相反,子女须为父母净罪/替罪。悲剧审美离不开情感判断,这些无辜子女的悲剧性命运在很大程度上加强了故事的悲剧性。

综上所述,古希腊的悲剧观是一种自制的自我意识秩序观,它既强调人的自我意识,又强调人的自制,体现了西方以人为本的认识自我的理性主义价值观的萌芽形态/初始形态,但由于时代的局限性,该秩序观还是过多地强调神的意志,从而某些程度上违背了人类基本的善恶有报的道德准则和基本的家庭属性价值观,呈现出一些悖谬,不过与此同时,也成就了悲剧美。

注释

①库恩:《希腊神话》,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第1-3页。

②古斯塔夫.斯威布:《希腊神话与传说》,楚图南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年,第255页。

③皮埃尔.布吕莱:《古希腊人和他们的世界》,王美华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6年,第15页。

④奥斯温.默里:《早期希腊》,晏绍祥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55页。

⑤庞卓恒:《中西古文明比较》,《社会科学战线》2001年第4期。

⑥古斯塔夫.斯威布:《希腊神话与传说》,楚图南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年,第260页。

⑦古斯塔夫.斯威布:《希腊神话与传说》,楚图南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年,第110页。

⑧杨亦军:《老庄学说与古希腊神话》,成都:巴蜀书社,2001年 ,第 41 页。

⑨皮埃尔.布吕莱:《古希腊人和他们的世界》,王美华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6年,第19页。

⑩参见邱紫华:《悲剧精神与民族意识》,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53-55页。

(11)古斯塔夫.斯威布:《希腊神话与传说》,楚图南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年,第2页。

(12)古斯塔夫.斯威布:《希腊神话与传说》,楚图南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年,第1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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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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