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一类)单位:
依据《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国食药监市[2005]480号)文件规定,为配合国家局做好《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一类)项目变更及换发工作,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制订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一类)项目变更受理程序、《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一类)换证受理程序(具体程序见附件)。拟公示十日后执行。
附件:1.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项目变更申请表(略)
2.换发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申请表(略)
首都食品与医药2010年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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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党课参考》2024年7期
3《意林》2024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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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鸭绿江》2024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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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军事文摘·科学少年》2024年5期
9《青年文学家》2024年9期
10《东方企业家》2024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