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卫生部《关于取消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通知》(国食药监稽[2010]364号)内容,我局从即日起不再受理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及复审工作。已取得《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证书有效期满后自动作废。
特此通知。
首都食品与医药 2010年21期
1《师道·教研》2024年10期
2《思维与智慧·上半月》2024年11期
3《现代工业经济和信息化》2024年2期
4《微型小说月报》2024年10期
5《工业微生物》2024年1期
6《雪莲》2024年9期
7《世界博览》2024年21期
8《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24年6期
9《现代食品》2024年4期
10《卫生职业教育》2024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