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实名了,安全有多远?

2010-05-14 17:16杨正莲
中国新闻周刊 2010年34期
关键词:实名制工信诈骗

杨正莲

用户的信息采集、传输、使用环节,必须要有严格的法律要求,凡是未经合法程序使用、泄露出去或者卖给第三方的,要受到法律处分

热议多年的手机实名制终于尘埃落定。

工信部要求,今年9月1日起,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制度正式实施,新增电话用户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并实名登记。由于固定电话已基本实现了实名登记,这次主要是针对手机用户。

困扰业界多年的移动信用体系建设,有望从此迈出关键一步。

实名进程

“这是众望所归。”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曾剑秋,这位对实名制做过长期调研的学者,如此表达他对启动手机实名制的支持态度,“垃圾短信泛滥成灾,手机诈骗活动非常猖獗,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提出了要搞实名制。”

早在2004年,人们就已经备受垃圾短信、诈骗短信的困扰。3月18日,四川龙泉驿区民警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甚至已经利用手机短信群发器发送诈骗信息。主审法官在庭审结束后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利用群发短信诈骗的嫌疑人只与受骗人电话联系,跨地区流动作案,甲地发送信息,乙地联系、丙地取款,“警方一旦抓获诈骗嫌疑人,取证的难度较大。”

一个曾在韩国推行成功的购买手机实名登记方案,就此浮出水面。2004年4月21日,短信息诈骗的重灾区泉州,率先在全市范围内部署新入网手机用户实行登记工作制度。上海、四川、江苏、北京等地,也先后试行手机实名制。

与此同时,手机实名制也开始进入政府主管部门的议程。2005年12月初,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和中国银监会联合宣布,在全国范围内整治手机违法短信息。12月19日,时任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奚国华在出席中国电信工作会议时表示,据公安部统计,大多数手机犯罪使用的都是非实名的预付费手机,“实行手机实名制是信息产业部明年的工作重点之一,而且将实行运营商一把手负责制。”时任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副局长赵志国和信产部部长王旭东,亦先后在不同场合公开强调,启动手机实名制是2006年工作重点之一。

手机实名制没能在全国范围内如期启动,但呼声一直没停。哈尔滨市人大代表刘玲玲、广东省人大代表李德锋等多人提交过提案和议案,呼吁通过实名制打击垃圾短信、手机色情及诈骗。

工信部再提手机实名制已经是2009年了。12月15日,在部署整治手机淫秽色情工作方案时,工信部要求在2010年9月30日之前完善手机用户信息登记工作,“基础电信企业要采取各种优惠措施,鼓励用户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等信息进行实名登记和补登记,逐步提高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的比例。”

今年2月21日,工信部部长李毅中表示,目前相关部门正研究实施手机实名制。

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之后,工信部要求从9月1日开始实施。“这个工作思路就是先有前期准备然后开始试点,这次的试点是针对新增用户,从这个时间点开始,所有的新增用户都是一样,到任何一个地方都需要实名登记。”工信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政策研究所所长陈金桥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过去的区域试点效果并不理想,“即使全国推行这种制度,也只是增加了威慑作用,在追查的时候有一个便利条件。”

在陈金桥看来,垃圾短信肯定会随之大幅度减少。“但还是会存在的。所以,这个必须要配合其他制度,包括关键词过滤等等。”他说,手机实名制并不是可以药到病除,“国外其他实名制的地方也有垃圾短信,但是比例低得多。”

个人安全之忧

各方呼吁手机实名的同时,对于个人信息安全的担心,成为争议最多的阻碍。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蔡定剑担心,最后的结果可能是公民以牺牲个人的信息和隐私为代价,却没有换来无侵扰使用手机的安宁。

蔡定剑在9月4日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指出:“现在居民身份证被严重滥用,造成了许多利用居民身份证犯罪和利用个人信息犯罪的案件,这种侵害和潜在的危险可能比垃圾或诈骗信息的侵扰更大。”

截至2010年6月底,我国移动电话用户已突破8亿户,未实名登记的有3.21亿户。互联网消费调研中心的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未实行手机实名制的用户中,超过七成用户表示不会主动去营业厅进行实名制登记。

不过,在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曾剑秋看来,实名制主要是实名登记,不是搜集用户信息,只要采集最简单的信息就够了。他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透露,他已经就此提交了意见,“现在有关部门应该采纳了。”他说,“现在还没有统一的具体规定。”

8月28日,北京市报刊零售公司向全市报刊亭经营人发了紧急通知,要求从9月1日起,客户如在报刊亭购买各类手机号卡时,要向报刊亭经营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准确填写“入网登记单”后方可购买。

通知要求,报刊亭必须妥善保管所有客户相关资料,不得泄露客户信息。经营人将客户身份证复印件及入网单装订后,定期送交邮政部门。

但这并不能令消费者放心。工信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政策研究所所长陈金桥认为,用户的信息采集、传输、使用环节,必须要有严格的法律要求,凡是未经合法程序使用、泄露出去或者卖给第三方的,要受到法律处分。

“从工信部到运营商集团公司,对用户信息的使用情况都应该有一个公示,包括如何保密,如何索取赔偿等等。”他说,当前的工作重点就是做一些法规的整理工作,包括正在酝酿中的新的电信法。

2009年末,工信部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其中提到,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国务院新闻办,加快立法进度,力争在2010年底前出台《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在工信部的通知中,以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相关法律出台为依据,用三年时间做好老用户的补登工作,这被称为第二个工作阶段。“由于数量很大而运营商的窗口有限,办理的渠道刚开始也不是很多,所以我们给了一个三年的期限。”工信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政策研究所所长陈金桥说,“但是我们希望最长不要超过三年。”

数字身份证?

“出台这一政策的另外一个目的,是为消费者提供一个走向未来的通道。”工信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政策研究所所长陈金桥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实名登记的信息,未来会成为消费者的数字身份证,和账户关联就可以做手机商城、手机支付,或者转账,跟其他人建立交易合同关系,“这都可以通过移动通讯用户来实现,但要建立在一个相对比较真实可信的环境之下。”

2009年初,电信运营商获得3G牌照,在增值业务领域开辟新的空间成为移动通信发展的新趋势。当年,中国手机支付市场规模已经达到19.74亿元,用户规模达8250万人。易观国际预测,2010年中国移动支付市场规模将达30.1亿元,至2013年将达到235.1亿元。

“无线宽带还可以有很多其他针对性很强的应用,”陈金桥说,“如果一旦发生数据泄密,或者被一些欺骗性很高的技术诱骗的话,查处起来非常困难,这个损害和牺牲就很大。”因此,这些移动通信增值业务,都需要验证身份后方可使用。目前,所有的后付费以及3G用户,都必须在营业厅办理,均已经实现了实名制。

工信部发布的最新统计数字显示,截至今年6月,我国移动电话用户已突破8亿户,其中无名无姓的用户超过3.2亿。这意味着将近40%的手机用户,还无法参与电子商务、移动支付等增值业务。

手机实名制以后,用户的个人信息将和公安局身份系统链接,进行核对。“对于推动新业务发展,推动我们加速向信息社会迈进,这是个必然要做的事情。”在陈金桥看来,“晚做不如早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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