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 涛
摘要英国以正当程序理念为先导,奠定了律师职业的独立法律地位,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律师权利保障体系,主要体现在执业行为豁免权、执业活动垄断权、通信交流特免权、控方证据披露权等权利保障方面;该理念已经成为当代法治国家和地区保障律师权利的重要指导思想。
关键词英国律师权利保障
中图分类号:D95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6-042-02
英国的法律辩护人大约萌芽于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阿尔弗雷德大王统治时期,当时被人们称作forespeca,意为中间人。到公元10世纪时,改称为narrator,具有辩护人的意思。在一定意义上,英国早期普通法的“造法”(making law)任务是由法官和律师共同完成的,从而奠定了现代英美法系国家财产法、合同法、侵权法、刑法等领域法律规则的基石。①英国律师界是“中世纪后期英国社会的重要因素,一方面是由于它对发展英国的特殊制度及传统的知识上的贡献,另一方面是由于它为有天赋的人脱颖而出和获得成功提供了机会。”②英国以正当程序理念为先导,奠定了律师职业的独立法律地位。正当程序的概念最早可上溯至中世纪神圣罗马帝国康得拉二世的一个封建法令,即:“不依帝国法律以及同等地位族的审判,不得剥夺任何人的封邑”。③正当程序理念的核心无疑是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以有效防范国家强制力量逾越法律和正义的藩篱,避免其异化为祸害人权的罪魁。英国学者沃克指出:“正当法律程序是对权力的根本制约,是对权利最低限度的保障。……
法制与社会 2009年1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