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立家
公車必须改革,这是全社会上上下下多年来的共识。但笔者以为,公车改革既是一个“经济命题”,也是一个“制度和价值命题”。改革的意义不仅要讲“小道理”,算经济账;而且要讲“大道理”,算政治账,要从反特权腐败、树立公仆形象、凝聚民心的政治高度来认识。
从经济的角度来讲,本着“公事公办”的原则,公务员在办理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其交通费用应该通过办公费用来解决。但在当代世界各文明国家,公务活动主要是通过公共交通、汽车租赁公司等现代管理模式来解决,一个市长坐公共交通或开私家车上班是在正常不过的现象,像我国这样大规模配备公车、专车的情况非常少见。
目前,我国的公车购置费用每年近1000亿元,公车占到了全社会车辆购置的10%~15%,而运行费用则高达数千亿元。虽然相关的法规规定副部级以下公务员不配备“专车”,但现实中一些级别更低的官员都享受专车待遇。这如何让人民群众相信我们的干部吃苦耐劳、甘愿奉献的精神,相信我们政治教育所倡导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
公车改革不能一蹴而就,但车改决不是“赎买”,也不是把不合理的特权“合法化”。像辽阳市弓长岭区书记区长那样一年8万元的车补待遇,简直就是把公共资源当成了“唐僧肉”,还明目张胆地当作“改革成果”,实在令人匪夷所思。还一些干部在算经济账时,什么购置费、保险费、维修费、过路费、燃油费、折旧费等全算到车补中,似乎自己买的车全部用于“公务”,自家人一点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