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勇兴
在中国城市化进程中,从建制镇走向建制市,在实践上仅处于初始阶段,在理论上尚处于初探阶段,因而迫切需要理论指导和理性推进。
2010年2月,温州市委书记邵占维在温州市强镇党委书记座谈会上提出,要“着力解决强镇责大权小功能弱的突出问题,努力把5个试点强镇建设成为镇级市”。此举作为强镇扩权中首次出现的新提法,引起广泛关注。
“镇级市”如何界定
有人认为所谓“镇级市”,也就是县辖市。这只是从行政级别的现状角度来看温州“镇级市”,那么,从这个角度来看温州“镇级市”能否从建制镇走向建制市,的确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客观上需要具有“镇级市”的基本内涵。
首先,“镇级市”应具有城市功能,而不局限于乡镇功能。在“镇级市”中,“镇级”属于行政级别范畴,而“市”属于城市范畴。目前5大强镇只有乡镇功能,虽然在保持稳定、发展经济、计划生育、公益事业等方面有所见效,但是,缺少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聚集和渗透功能。因此,从功能来看,温州“镇级市”应具有城市功能,而不能局限于乡镇功能。
其次,“镇级市”应成为建制市,而不只是建制镇。改革开放以后,民政部先后于1984年和1986年分别调整了建制镇和建制市的设置标准。设镇只有非农业人口数量标准,设市不仅有非农业人口数量标准,而且还有国民生产总值数量标准。根据温州五大强镇非农业人口和国民生产总值来看,在经济方面,都已达到设市标准;在人口方面,有的已经达到,有的接近达到,有的尚未达到,如果将外来务工人员中非农业人口统计加入,也都已达到设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