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实用主义的真理观

2010-08-15 00:49张艳伟
关键词:真理观实用主义杜威

张艳伟

简述实用主义的真理观

张艳伟

从亚里士多德以来,哲学的中心问题就是对真理概念的分析问题。实用主义作为当代哲学的一个派别,对真理问题的探讨自然也不例外。真理观是实用主义的理论核心,在实用主义理论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在实用主义真理观的形成过程之中,实用主义代表人物之间的观点虽不乏争议,但总体是一致的。以杜威为代表的实用主义代表人物都竭力反对传统的“符合论”和“融合论”,提出了“实用论”。

实用主义;实用论;真理;实在

一、实用主义真理观的产生

实用主义是哲学的一个派别,美国是实用主义的发源地。虽然美国从来没有宣称实用主义是他的官方哲学,但实用主义确实源自于美国人的务实和创新精神,体现了美国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皮尔士、詹姆斯和杜威提出实用主义真理观,把符合与融贯这两种因素结合在一起便是他们的特别之处。“实用主义”对各种思想信念、理论政策或行动计划根据它们产生的后果和造成的影响来进行判断和评价。实用主义真理观的基本内容就是“真理有用论”和“知识工具主义”。实用主义强调“行动”和“效果”,它把“经验”和“实在”归结为“行动的效果”,把“知识”归结为“行动的工具”,把“真理”归结为“有用”、“效用”或“行动的成功”。 所以,从实用主义哲学家关于真理的价值取向来看,他们的真理观既不同于符合论的命题与事实的一致,也不是倡导命题之间的相互关联,而是观念所产生的直接效果。笔者并不同意这种看法,因为观念只是追求真理的一个载体而已,真理与观念是两个层面的东西,两者是不能等同的。

二、实用主义真理观的总体概述

实用主义的创始人皮尔士认为,真理是探究的结果。为了实现这个结果,他提出了研究的方法,并认为使用这种方法就会引导我们达到真理,形成关于实在的观念,这才是首要的问题。但是,皮尔士对于真理的性质以及究竟什么是真理,未能给我们提供一个清晰而一贯的定义,他只是模糊地认为真理的理论是从“实在”的观念开始出发的。既然真理是研究的方法最后确立的意见,既然科学方法是受实在制约的,那么真理在一定程度上是与实在相符合的。在这个意义上说,“实在”观与“真理”观是具有相同的意义的。为了论述自己的思想,他从不同的方面讨论了 “实在”和“真理”的概念。首先,真理在于表象或命题与其对象相符合。他认为,实在具有客观性,既不受特殊判断的影响也不受个人思想的影响;只有坚定不移地运用研究的方法才能确立对实在的真实观念,进而实现真理与对象观念的符合,这样也就达到对真理问题的认识。其次,真理是探索过程,对真理的认可,要最终引导人们达成一致意见。在达成一致的过程中,需要借助一定的手段,也就是借助逻辑的方法。只有借助研究的方法并运用观察、判断和推理,就可以从一个信念中引出结论,最后通过进一步的解释来检验和再解释。也就是说,这种结论具有可验证性,这样就达到了真理。事实上,人们在认识事物时,开始形成的认识往往是一种意象,并不是真理。但是他认为,这种逐步发现的包含在真实信念中的真理就构成皮尔士所说的“实在”的一种意义。一旦我们确立了实在的本质,我们就能确定真理的性质。最后,皮尔士认为真理就是那种给人们带来满足感的后果或效果。

基于以上几点,说明皮尔士认为实在是与真理即作为一个彻底研究过程的结果相等同的东西。因此我们可以说,皮尔士的真理与那些作为一个探究或研究过程的结果而获得的信念的某种性质有关。真理不是独立于这样一个过程的信念的性质,而是与信念相联系的,并且真理取决于信念。真理这个概念要通过永无止境的探索,需要实践活动来理解,而且服从经验认可的东西。詹姆斯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释真理观的含义、性质和标准。

第一,他认为实用主义的真理观不过是一种手段和态度。“实用主义的方法,不是什么特别的结果,只不过是一种确定方向的态度。这种态度不是去看最先的事物、原则、范畴和假定是必须的东西,而是去看最后的事物、收获、效果和事实。”这就是说,实用主义完全避开了抽象固定的原则,不问理论自身的性质,而只是关注最后的事实和效果,把事实和结果看作真理观的核心。从这个方面来说,詹姆士坚持了一种更为彻底的经验论。

第二,皮尔士认为认识的任务不是反映客观世界的本质和规律,而是认识行动的效果,从而为行动提供信念。所以两者的观念是不谋而合的。詹姆斯认为“只能意味着我们被引导到实在,或到实在的周围,或与实在发生接触,因而处理实在或处理与它相关的事物比与实在不符合要好一些,不论在理论上或实际上都要更好一些。”詹姆斯在皮尔士的基础之上发展了皮尔士的理论,明确提出真理描述的是观念的一种性质,是观念与实在的“符合”。在我们的思维中,真理属于一种观念形态,真理的观念对人类的生活是极其重要的,因为追求真实的观念是人类的首要任务,掌握真理不过是实现人类活动的一个手段而已。

第三,詹姆斯认为观念的真实性不是它固有的、静止的性质,而是一个发展的过程。相应地,真理也有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新的观念取代旧的观念,不是对旧观念的完全抛弃,它要尽量使旧的观念少受干扰,并尽力使新旧观念协调起来。詹姆斯说,“一个观念的真实性不是它固有、静止的性质。真理是相对于观念而发生的”。在这一点上,一方面,实用主义反对传统理性主义静止的、绝对的符合论,主张真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这样就把真理看作是一个证实的和活动相统一的动态过程,强调真理需要一个探索、实践的过程,这对于反对教条主义、经验主义和机械反映论有积极的意义。另一方面,他又反对另起炉灶,与旧的观念彻底决裂,即强调观念的连续性,强调要根据新的事实来变更观念。因此人们要彼此交流思想、交流证实,进行积极的交往。这实际是在告诉人们要不断探索、试验、积极进取。显然,这个观点包含了合理的、积极的因素。

第四,真理是可塑的,非功利的客观真理是不存在的。也就是说,真理可以按照人的需要而改变,永恒不变的真理是不存在的。首先,真理被看作是一种满足,是包含了公众的客观条件的。他说:“当真理被看作是一种满足时,常被误解为只是情绪的满足、私人的安适,纯属于个人需要的供应”;其次,实用主义所说的“效用”不是指个人效用。由此可见,与传统哲学不同,实用主义最为关注的不是事物的本体,而是事物的价值、效果和效用,是把真值、效用作为判断知识、理论是否有意义,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标准。也就是说,在真理中,我们注意什么,着重哪个,都是由个人的兴趣和利益决定的。完全与利益无关、纯粹的客观真理是不存在的。这样,詹姆斯就把真理的真和有用看作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看成统一过程的两个效果。而杜威又进一步把詹姆斯的上述思想发展成为“真理及效用”的工具主义。杜威认为,各种学说、理论“和一切工具一样,其价值不在于工具本身,而在于它们所能造就的结果中显示出来的功效”。工具本身无所谓真伪,它们只有经济或浪费之别,唯“效用是衡量一个观念或假设的真理的尺度”。可见,杜威的认识论是以实验主义为基础的,工具主义是杜威的真理观的核心。工具主义的基本含义是:观念、思想、理论是人用以使其行动取得成功的工具。因而,能否使人的行动取得成功便成为它们的真理标准。同时,杜威也反复强调,实用主义始终一贯地重视观念、思想、理论的工具作用,重视它们的实际效用,用观念、思想、理论在实践中产生的实际效用作为标准来判断观念、思想、理论的真理性。

三、实用主义真理观的评价

从以上三个人的观点可以看出,皮尔士曾把真理看作那种给人带来满足感的后果或效果,他说:“……真的东西不过是认识过程中令人满足的东西。”詹姆斯不仅采用而且发展了皮尔士的真理观,他从纯粹经验出发,把真理视为经验的一种组织形式,真观念所产生的效用或价值表现在真观念能使人的需要得到满足,给人带来某种利益,或使人取得某种成功,它能连接和协调经验。如果某一观念有助于使它与我们经验的其它部分处于圆满的关系中,它就成为真的了。同时,真理又必须在证实的过程中不断检验自己,“一个观念”的真实性不是它所固有的、静止的性质,真理是对观念而发生的。它之所以变为真,是被许多事件造成的,它的真实性实际上是一个事件或一个过程,是证实它本身的过程,是它的证实过程,它的有效性就是使之发生的过程。”真理是造成的,说明证实过程是和人的行动及其效果联系在一起的,可证实性在一定意义上内含着有用性或有效性,这样,“真”和“用”就粘在一起了。可见,皮尔士、詹姆斯早已提出了工具主义真理观的基本观点,杜威又将此观点加以丰富和发展,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实用主义真理理论。总之,以真理观为核心的实用主义有它自己的一套理论体系,它把效用、价值原则引入真理观,赋予真理新的活力,在引起人们对真理价值的重视方面具有积极的意义。但它也存在一定的不足,我们对此要有一个客观的评价。

第一,实用主义者强调,真理就在每个人的行动中、追求中和生活中。皮尔士认为真理就是那种给人们带来满足感的后果或效果。真理是一个变化的过程,不存在永恒的真理。倘若由于某种原因到不到某种满足或效果,这种真理是否就不存在了呢?这无疑是片面的,是对传统真理理论的一种反叛。在承认真理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动态过程的同时,也要承认绝对真理的存在。同时,“实在”观念和“真理”观念是不能等同的,两者不是同一层次的问题,“实在”观念只是追求真理过程中的一个载体而已。

第二,实用主义的真理观带有一定的主观性,没有具体明确的判断标准,这会导致主观主义的真理观。例如,他们认为“真”和“有用”只是同一过程的观念的不同称谓而已,这种阐释无疑会给真理抹上主观主义的色彩,使真理流为效用或满足的工具,这是对真理的一种贬低。有用和有利作为一个价值术语,把真理和主体的评价标准掺和在一起,有效和无效、有用和无用只是作为主体的一种评价,这无疑是荒谬的。实用主义代表人物说,“如果神学的各种观念证明对于具体的生活确有价值,那么在实用主义看来,在确有这么的价值这一意义上说,它就是真的了。”所以神学也可以视为真理。显然,实用主义在无形中为宗教做了辩护,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同时,由于它片面强调了真理的价值(即有用性),这也违背了真理的客观性。

第三,实用主义者混淆了“真”和“用”两不同的概念,他们把真和用联系起来,认为有用即真,这样就会导致真理的相对主义化。事实上,真命题都有用,但有用的不一定都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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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12.4

A

1673-1999(2010)06-0029-02

张艳伟(1981-),男,西南大学(重庆北碚400715)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逻辑学。

201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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