徘徊于“护教”与“排教”之间

2010-09-06 07:36林明星
文教资料 2010年24期
关键词:张之洞教会态度

林明星

摘 要:在中法战争期间,张之洞对教会的态度矛盾多变,徘徊于“护教”与“排教”之间。根本原因在于这一时期的张之洞处于从清流健将向洋务殿军转变的过渡期,思想上摇摆不定;张之洞本人因时而变、善趋风势的性格和最高当局的施压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

关键词: 中法战争期间 张之洞 教会 态度

中法战争期间,全国掀起了新一轮的教案高潮①,广西、广东、云南、四川、福建、浙江、江西、安徽、贵州、湖北、山东、奉天、内蒙古、台湾、黑龙江等地均爆发了严重教情。②对于这一时期地方大员张之洞对待教会的态度,国内相关论著不多。唐上意、钟康模认为张之洞以爱国志士形象,坚决抵御外晦;③赵树好认为张之洞放任群众反教。④李时岳、徐恭生则认为张之洞坚定地保护教士,禁止民众的反教行为。⑤我认为,中法战争时期的张之洞对教会并非持单一态度,而是表现出多面性和多变性:时而维护,时而排斥,或者两者兼而有之,总的趋势是以“护教”为主。“护教”与“排教”的频繁变换,成为这一时期张之洞对待教会的态度模式。这种矛盾多变态度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由张之洞自身“清流派”与“洋务派”思维的冲突所致,有张之洞本人因时而变、善趋风势的性格使然;最高当局施压的影响同样不容忽视。本文拟对此进行详细分析。

一、矛盾多变的教务观

1.排教思想的萌生及进一步发展。

张之洞对教会持排斥态度,从他于光绪十年正月二十六日致张佩纶的信中已略显端倪。

中法战争爆发后,广东民众仇法情绪高涨。两广总督张树声认为协办广东防务的兵部尚书彭玉麟劝办团练示内有“准视法为仇,诛其党类,食肉、寝皮、饮血”⑥等语,考虑到“粤中遍地教堂,睚眦之愤,所在多有,剽轻浮动之民气,有触即发,朝张告示,夕必燎原”,⑦因而力阻彭玉麟张贴仇法告示。

在致张佩纶的信中,时任山西巡抚的张之洞发表了对此事的看法:“窃喜雪老甚中窾綮,能为中国预占地步……不意译署竟力止之,示终未出。此示有何妨碍,愚懵殊不解也。此示尚不敢出,何论交锋乎?……拙疏所谓‘如与人斗,既欲击之,又恐怒之,正谓此矣。”⑧可见,张之洞肯定了彭玉麟鼓动民众仇外排外的做法。而对于张贴仇法告示极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教案高发,张之洞显得不以为意。这从侧面反映了张之洞排教思想的萌生。

光绪十年五月,张之洞赴广州任职两广总督。不久,马尾海战爆发。张之洞以“界限不清,则军心疑惑,奸细公行,内外通连,防务无从下手”⑨为由,于七月初四日饬令法领事师克勤“率同法国商民教士即行出境”,并将法国教堂一律查封。张之洞在《批廉州府禀覆北海遣散教民情形》一文中,透露出当时对法教会的强硬态度:“驱遣外来教民,查封法国教堂,原不宜孟浪用武。惟当日若无练勇镇慑,该教士岂肯束装疾行,甘听查封?”⑩这些体现了张之洞排教思想的进一步发展。

尽管张之洞出于战争防务的考虑作出“驱教”的决定,有其合理的一面,但无法掩饰张之洞当时对教会的疑忌之心和排斥心理。廣州主教认为张之洞“籍构兵为词”驱逐教士之举是“暗害本教”,{11}也有助于我们揣测张之洞“驱教”的真实意图。

2.“护教”与“排教”交织的复杂心态。

七月初六日,上谕“法国商、教一律保护”。张之洞获知最高当局的旨意后,“排教”思维发生了较大转变,表现出“护教”与“排教”交织的复杂心态。

一方面,张之洞对教士教民采取了一定的保护措施。“凡法国教士出境,密饬地方官妥为防护”,{12}“其安分者,不准杀害”,{13}“教士出境则送之,留粤则卫之”,{14}其中,护送出境两广法教士五起,共十名。对于教产,出示文告宣称所有教堂物业“此与官物无异,不得擅动”。{15}查封的教堂公署、行栈九十五所,“饬役看管”。{16}并警告民众“害安分之教民,毁封闭之教堂,则为乱民。”{17}张之洞在公文中称,粤中文武百官“为之泯仇衅,为之卫行旅,为之保室庐”,{18}使得法国官商教士“将去之时,无伤生之恐;及去之日,无失路之悲;复回之后,得栖止之所”。{19}

但是,张之洞是否真的不折不扣地贯彻了他自己所声称的“教士出境则送之,留粤则卫之”、“为之泯仇衅,为之卫行旅,为之保室庐”呢?这是值得商榷的。

光绪十年七、八月间,广东掀起了反教高潮。广州府、高州府、顺德县、南海县、番禺县、河源县、海康县、龙门县、高要县、普宁县等地均发生了烧抢教堂等严重教情,“波及二十州县,持续二个月”。{20}东莞县属石龙罟渔洲,“天主堂教士房屋书馆并教民房五十余家俱被拆毁,家私什物俱被抢去”。龙门一名传教士,遭“殴打几毙”。{21}据广州主教事后统计:“本教小教堂五十余所遭受抢毁,教民二千余家或抢或焚或毁,教士多人受辱,教民十余人被杀。”{22}尽管以上出自主教之口,不可尽信,但从中仍可看出当时广东境内教案问题的严重性。

在教情严重失控这一问题上,作为地方最高长官的张之洞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教案高发的客观事实,让人不得不怀疑他执行护教政策的力度。为摆脱这一嫌疑,张之洞在公文中辩称:“本部堂再四通饬,晓谕声明,法国官商教士,不因争战而来,本与法兵有别,严饬诸将,约束各营,明示密防。”{23}但在教案高发的事实面前,其极力塑造的坚定护教形象变得黯淡无光。

事实与其言辞间的巨大反差使得我们有理由认为:张之洞的“护教”态度是有所保留的。他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民间反教势力的膨胀,以间接打击教会势力。这是张之洞“排教”思维的隐晦体现。

3.排教思维的再度兴起,以及“护教”思想的后来居上。

中法签订《中法会订越南条约》后,“法商、教遽欲入粤”。{24}张之洞认为“此乃得步进步”,{25}以“教入粤西尤多不便,商之文武僚属将弁,皆曰不可”,“彼兵船尚踞我地,遽令教士入口,流弊太多,且中国示弱太甚,将为各国所轻”{26}等由,力阻法教入粤。

总署驳斥了张之洞的种种理由:“若再因阻教入粤,别添枝节,以致澎湖久踞不退,其为示弱不更甚耶?此等紧要关键,岂能轻听僚属将弁之言,有意阻挠。如地方莠民籍端滋闹,全在该督严饬弹压,果能实力奉行,何至生事。”{27}对于张之洞搬出来的挡箭牌——“英领事贺壁理目击情形,亦深谓缓来为宜”,{28}总署提出质疑:“贺壁理致法领事信有法教入粤,粤督不愿等语,何以向该督言亦谓缓来为宜?恐不足据。”{29}此时,张之洞排教的意图暴露无遗。

电文最后,总署下达了极为严厉的命令:“着张之洞速即出示晓谕,准令教士入口,以昭大信,勿得再存意见,转启群疑,设有偾事,惟该督是问!”{30}迫于压力,张之洞不得不“遵旨出示,令法教入口”。{31}

此后,张之洞严格执行保护教士教民的政策,总体上趋向“护教”立场。光绪十一年六月二十六日的《申报》报道:“中法两国和好如初,商民教士不日照常回省。督抚宪出示,晓谕军民勿得拦阻滋事,以固邦交。”{32}光绪十一年八月八日的《申报》载有:“卖麻街天主堂早将封条揭去,昨日教民人等照常进诚居住,有兵士数十名沿途护送。”{33}这些事例表明“护教”已占据此时张之洞教务观的主导地位。

二、矛盾多变态度的思想根源

中法战争时期的张之洞为何对教会表现出既维护又排斥的矛盾多变态度?原因有三。

1.处于从清流健将向洋务殿军转变的过渡期是根本原因。

对于张之洞这一重大转变,其幕僚辜鸿铭作了精辟的分析:“夫理之用谓之德,势之用谓之力。忠信、笃敬,德也,此中国之所长也;大舰、巨炮,力也,此西洋各国之所长也。当甲申一役,清流党诸贤但知德足以胜力,以为中国有此德必可以制胜。于是朝廷遂欲以忠信笃敬敌大舰巨炮,而不知忠信笃敬乃无形之物也,大舰巨炮乃有形之物也,以无形之物攻有形之物,而欲以是奏效于疆场也,有是理乎?此知有理而不知用理以制势也。甲申以后,文襄有鉴于此,遂欲舍理而言势。”{34}

应当注意的是,中法战争期间的张之洞并没有完全摆脱清流遗风。光绪十年十二月,他在奏议中感叹:“台少巨炮,水无坚轮,水雷利用,苦其不多,塞河工巨,难于坚厚。”“种种棘手情形,实为事势时日之所限。”{35}面对困境,张之洞的应对措施是“惟有仰禀圣谟殚诚竭力,以忠义激士民,以重赏鼓勇士,以和衷联诸将……上仗国威,下凭士气,同心戮力,誓遏凶锋,以保岩疆而纾宸虑”。{36}“忠义”、“国威”、“士气”,这些均属辜鸿铭提出的“理”的范畴。纵观中法战争时期,张之洞并没有完全跳出“用理以制势”的旧式思维。

因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中法战争期间的张之洞在对待教会上为何会表现出矛盾多变的态度。一方面,马尾海战的惨败给予他极大刺激,张之洞意识到学习“西法”的重要性,盲目排外对于抗法大局不仅无益,反而有可能造成适得其反的效果,因此他不愿在教务问题上制造太多的风波。揭阳县河婆地区土人与教民冲突一案,张之洞认为:“现当海防吃紧之时,若不亟为弹压解散,必致激成事端。”{37}“勿令民、教寻仇,多生枝节,致于海防大局有碍,是为致要。”{38}在《批左江道禀上思州敌情》一文中,张之洞尽管觉得“教堂盘踞山径,会平密迩芒街,法船易到,以后边防永无已时”{39},但他强调:“只宜妥为警备,不得轻听讹传,卤莽生事,转致反侧不安也。”{40}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基于抗法大局的考虑,张之洞较为小心地防备着民众的过激行为。

另一方面,“用理以制势”的旧式思维依然有部分残存于张之洞的头脑中,他对“民气”、“士气”的力量仍抱有一定的信心。马尾海战中国惨败,加之“平日教民倚恃洋符,抗官作恶,士民切齿”,{41}大规模反教行为,有利于鼓舞士民的斗志和士气。如果此时对民众的反教行为予以严禁,必然会对高涨的“民气”造成严重的打击,较大程度上影响到“民气”的发挥。这与其借助“民气”御敌的构想无疑是背道而驰的。因此,对于民众大规模的反教行为,张之洞只能是睁只眼闭只眼,一面保护教会一面纵容民众反教。

“清流派”与“洋务派”思维的此消彼长,使得“护教”与“排教”这两种矛盾的政治主张得以并行。思想处于过渡时期的张之洞未能恰如其分地平衡二者的关系,导致两种政治主张在相互抵牾中效果大打折扣。两种政治主张间所留下的政策漏洞,给民众的过激行为提供了生存土壤。光绪十年广东境内所发生的严重教情,正是两种矛盾的政治主张并行的副产物之一。

中法战事结束后,张之洞教务观一度出现反复,流露出排教思维,但很快便向“护教”靠拢,站在了“护教”的立场上。这与此时的张之洞基本上完成了从清流健将向洋务殿军转变的过渡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2.个人因时而变、善趋风势的性格使然。

张之洞待人处世圆通,他声称:“鄙人立身立朝之道:无台无阁,无湘无淮,无和无战。中立而不倚,论卑而易行。当病而止,而不为其太过。”{42}表面看来不偏不倚,其实正是张之洞善于政治权术和善趋风势的体现。张之洞性格上的弱点,“无疑会影响其对外态度”。{43}张之洞因时而变、善趋风势的性格弱点,同样体现在他中庸的处世态度上。他曾经自我剖白曰:“余当官为政,一以儒术施之。”{44}他以“中庸”行政,以“中庸”治吏,以“中庸”谏主。{45}张之洞始终秉承中庸的处世态度,“表现在行动上就难免出现矛盾和多变”。{46}

在饬令法教士离境一事上,张之洞同样施之以中庸之道。为保持与朝廷步调一致,对于谕旨“法国商、教一律保护”,他奉承称:“仰见圣德如天,实为攻心伐谋之上策。”{47}并一改平日称民众为“义民”的欣赏口吻,对民众大加鞭挞:“查粤民强悍好义,亦喜生事”,{48}以迎合最高当局保护教会的心态。

中法战事结束后,张之洞由于不赞同法国教会势力迅速入粤,受到总署的严厉斥责。在巨大的政治压力面前,他审时度势,做出了利己的选择。在回复总署的电文中,他不再坚持己见,态度明显缓和:“今澎湖既退,其来迟早,自可听之。”秉承中庸的处世态度使得张之洞在数十年的宦海中左右逢源,多次化险为夷。但也造成了他在政策和实践上缺乏連贯性,给人朝令夕改、有始无终之感。

3.最高当局施压所致。

在封建社会里,君权是至高无上的。在威严的圣谕和统治者意志执行者的总署面前,封疆大臣显得如此的渺小和无力。最高当局旨意的颁布和相关决定,常常成为张之洞对待教会态度的风向标。

在对待教会问题上,张之洞与朝廷的主张时有分歧。马尾海战爆发后,张之洞饬令所有法国教士离境,态度强硬,对教会的排斥有升级之态。当上谕要求保护法国商教后,张之洞的态度也来了大转弯。中法两国签订和约后,张之洞一度试图阻止法教会势力重新楔入广东,总署施加压力后,也只能放行。

战事激烈的时候保护教会,战后允许法国教会势力迅速卷土重来,这些并非张之洞之初衷,但最高当局的意愿不能违背。儒臣的使命感驱使张之洞试图践行自己的理念,但更多的只是浅尝辄止,因为他不敢背负太多的政治风险。“护教”与“排教”频繁变换的背后,展示的是一个在强大君权与个人认知的夹缝间委曲求全的大臣无奈的心路历程。

三、徘徊也是一种前进

综上,中法战争期间的张之洞在对待教会的态度上并不以同一脸谱示人,而是徘徊于“护教”与“排教”之间。“护教”与“排教”本属矛盾,但在特定历史时期集中在张之洞身上,反映了张之洞本人的多面性及复杂性。这启示我们在评价历史人物时应避免简单化和绝对化的倾向。

徘徊并不意味着停滞不前。中法战争时期的张之洞,其个人教务观也处于由激进向相对理性转变的过渡期。中法战争时期屡次与教务打交道的经历,使得张之洞尝试着平衡最高统治者、教会、民众三方的力量和利益,逐渐摸索出具有个人风格的处理教务的方式。在之后的数十年里,张之洞处理了诸如武穴教案、宜昌教案、麻城教案等棘手大案,展现在世人面前的是果断和坚决的形象。1898年,张之洞撰成《劝学篇》一书,其中有“非攻教”一篇,阐述了他本人成熟的教务观。追本溯源,中法战争期间思想上徘徊的这段历程无疑起到了较大的催化作用。

注释:

①张力、刘鉴唐著《中国教案史》中将(1875—1889年)称作教案的第二多发期,陈银昆著《清季民教冲突的量化分析(1860—1899)》将(1875—1884年)称作教案的第二多发期。

②我依据张力、刘鉴唐著《中国教案史》第803—812页归纳而得。

③参见唐上意.近代中国外交史上的光辉一页——张之洞三拒法领事之妄索.广东民族学院学报,1998年第1期。中法战争中的张之洞.历史研究,1983年第5期;钟康模.论张之洞在中法战争期间抵御外侮的思想及实践.广东社会科学,1990年第4期.

④参见赵树好.基督教会与中法战争研究中的几个问题.聊城师范学院学报,1998年第1期.

⑤详见李时岳.近代中国反洋教运动.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7—48页;徐恭生.试论中法战争时期的反洋教运动.近代中国教案研究,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年,第273页.

⑥⑦两广总督张树声向总署陈述不宜在内地张贴仇法告示函.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一),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707页.

⑧致张幼樵.苑书义,孙华峰,李秉新主编.张之洞全集(第十二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0151页.

⑨张之洞嘉尚义民保护教士片.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723页.

⑩批廉州府禀覆北海遣散教民情形.苑书义,孙华峰,李秉新主编.张之洞全集(第六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4525页.

{11}{21}{22}摘录广州主教来函.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教务教案档(第四辑,第一册),第18页.

{12}{13}{15}{16}{17}{41}{47}{48}补陈保卫教堂情形片.苑书义、孙华峰、李秉新主编.张之洞全集(第一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04—305页.

{14}{18}{19}{23}照覆广州法国法领事驳索赔教堂各款.苑书义,孙华峰,李秉新主编.张之洞全集(第四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511页.

{20}陈银昆.清季民教冲突的量化分析(1860—1899).台湾商务印书馆.中华民国八十年,第19页.

{24}{25}{26}{28}致总署、天津李中堂.苑书义,孙华峰,李秉新主编.张之洞全集(第三册),第1949页.

{27}{29}{30}总署来电.苑书义,孙华峰,李秉新主编.张之洞全集(第三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950页.

{31}致总署.苑书义,孙华峰,李秉新主编.张之洞全集(第三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950页.

{32}广东资料选辑组.申报·广东资料选辑二,1995年,第273页.

{33}广东资料选辑组.申报·广东资料选辑二,1995年,第285页.

{34}辜鴻铭.辜鸿铭文集·张文襄幕府纪闻·权.岳麓书社,1985年版,第15—16页.

{35}{36}敬陈海防情形折.苑书义,孙华峰,李秉新主编.张之洞全集(第一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52—253页.

{37}{38}札潮州镇道查办教民聚众.苑书义,孙华峰,李秉新主编.张之洞全集(第四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431页.

{39}{40}批左江道禀上思州敌情.苑书义,孙华峰,李秉新主编.张之洞全集(第六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4525页.

{42}致潘伯寅.苑书义,孙华峰,李秉新主编张之洞全集(第十二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0119页.

{43}钟康模,钟海模.论张之洞对待外敌入侵的态度——兼论张之洞对外态度变化的原因.中山大学学报,1992年第4期.

{44}《传鲁堂诗集》序.苑书义,孙华峰,李秉新主编.张之洞全集(第十二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0058页.

{45}冯天瑜,何晓明.张之洞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57—258页。

{46}杨锦銮.张之洞政治性格的矛盾性多变性刍议.华南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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