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柳州府志》中汉字记载的壮语词

2010-09-21 02:48:28韦名应
汉字文化 2010年4期

韦名应

《柳州府志》编撰于清代乾隆年间。柳州府辖地大致相当于现在的广西柳江、宜山一带。《府志》中有一段用汉字记录少数民族语言的行文:“獞语食曰哏,饮咽,饭嗳,衣服不,锅寡,盖空,筷子特,水缸八荡,鱼璧拉,肉糯,米侯,菜迫勒……”这段话共有12个小句,每个小句的行文特点是:先列出词项,然后用汉字摹写壮语的读音。整段话的意思是说,在当时柳江一带的壮语中,“吃”念为“哏”,“饭”读作“嗳”,“衣服”称为“不”,等等。现在根据当地壮语方言,用国际音标注明相关例词的读音,以供比较:

如上表,这些词的标音注义,大多比较清楚。只是“鱼璧拉”和“菜迫勒”这两小句不太好理解。按照整段话的行文特点,“鱼璧拉”这一小句的“鱼”表示要说明的词项,“璧拉”则表示壮语“鱼”的读音。现代柳江一带的壮语方言中,“鱼”只有一个音节,按常规,只需用一个汉字标音即可。例如,方块壮字就只用一个“”字来记录。(覃晓航2007)可是,这里却用两个汉字来记载,令人费解。

有人猜测是壮语“大刺鱼秋”pja1lat7的标音。诚然,“璧拉”与pja1lat7读音相似,可以构成标记关系,但它们缺乏意义上的一致性。因为“璧拉”指的是鱼的泛称,而不是专指某一种鱼。所以这种说法站不住脚。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得史籍作者用两个汉字来记录呢?

覃晓航(1997,2009)指出:“璧拉”和“迫勒”所记的是壮语“鱼”和“菜”的复辅音形式*pla1、┆*plak7。这种说法是很有道理的。

首先,从整个汉藏语系语言来看,*pl->pj-这种音变相当常见。比如瑶语:

汉义标敏话龙胜勉话

毛pli1pjei1

房pla3pjau3

上述几个例词,在瑶语标敏话中还保留复辅音,而龙胜勉话中复辅音的流音成分已经腭化:*pl->p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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