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志攀
郭在贻著《训诂学》(中华书局2005版)一书在“辨析古书异例”中认为有三字一义而并列复用者,举例如下:“乐府诗《妇病行》:‘行当折腰,思復念之。闻一多云:‘復、念叠义连语,復亦念也。则思、復、念亦三字一义。”李平先生《“思復念”不是同义连用》(《汉字文化》2009年第三期。下简称《思》文)一文认为,“思”和“念”同为动词,表思念、怀念之义,但“復”(简化作“复”)在汉语史上的主要义项有“返、报复、回答、再、又”等,而在两个动词性词语的中间,一般用作连词,为“并且、又”的意义,起强调作用,并举《淮南子》 “大道坦坦,去身不远。求之近者,往而复反”等书证以证之。笔者认为此说不妥。
《思》文认为“復”在两个动词性词语的中间,一般用作连词,为“并且、又”的意义。笔者查阅了手头各家的虚词词典,均未能找到“復”在两个动词性词语中间作连词用之例。如何乐士《古代汉语虚词词典》:“復:并列连词。连接名词或名词短语,可译为‘与、‘及、‘和等。舞女及燕姬,倡楼復荡妇。(南朝梁·简文帝《执笔戏书诗》)”。其实,《思》文所举书证《淮南子》中的“復”,它用于动词谓语前作状语,表示动作行为的再次发生,符合副词的语法功能,所以它应该是副词。大多的虚词词典均谈到了“復”的这种用法,如杨伯峻《古汉语虚词》:“在诗词中,因辞句紧缩,‘復连系两个谓词,似是连词,实际仍是副词。”并举书证王维《竹里馆》:“独坐幽篁里,弹琴復长啸。”所以,《淮南子》中的“復”理解为副词较为恰当。
《思》文还提到,“思”和“念”是动词,二者同为“思念、怀念”之义,那么,“復”连系的便是两个同义的动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