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播音的客观传播与立场呈现

2010-12-27 11:46湖北广电总台楚天交通广播430022
新闻前哨 2010年5期
关键词:播音员立场主观

◎赵 霞(湖北广电总台楚天交通广播 430022)

与报刊网络等媒介不同,广播电视,尤其是广播,在进行新闻传播的时候,必须安排一个角色去完成传播行为,这就是新闻播音员,或称之为新闻主播、新闻节目主持人(以下统称新闻播音员)。

这里,“角色”这个概念的运用,实际上是在强调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过程中人的因素。人有喜怒哀乐,有情感倾向,就会有主观立场。这一点广播播音与平面媒体有着一定差别。报刊网络上的文字图表跟情绪和主张也有关联,但这种关联是通过阅读行为由接受者去主观感受文字图表里的情绪和主张,而且,这种感受会因为接受者文化和阅历之间的差异而存在强度上的不同。文字图表本身仅仅是工具而已,不存在情绪问题,更谈不上主动透露出自己的立场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字图表的传播更接近新闻传播对客观性的要求。而广播电视新闻播音员则不一样,他们播报的是客观性很强的新闻,但是,在播报的过程中,作为人的情绪、倾向、主张、立场是无法完全被屏蔽掉的。这里,就提出了一个值得研讨的课题,新闻播音需不需要立场呈现?新闻播音的立场呈现和新闻的客观传播之间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关系?新闻的客观传播怎样在新闻播音中得到落实?本文试图在这些方面做些粗浅的探讨,以求教于同行。

一、新闻播音不可避免地会呈现主观立场

严格地说,新闻播音不能简单地和新闻播报划等号,它包含的领域是随着广播电视新闻传播的深度和广度而不断拓展的。比如,新闻评论、新闻访谈、新闻直播、新闻连线等,都是新闻播音的具体领域,表面上看,新闻播音员在这个过程中,是一个工种,但是,只要我们从人本的角度出发,就会发现,这个工种会打上作为人的播音员在社会生活中的情绪、立场、观念的烙印。也就是说,广播电视新闻是最具感性色彩的传播。哪怕是标榜绝对客观的西方广播电视机构,在播报新闻的过程中也难逃感性的影子,即使他们的播音员没有任何抑扬顿挫地冰冷播报,也可以看做是播音员某种情绪的呈现。正是这个特性,作为受众对广播电视新闻的接受往往在获取信息的同时,还会附加上对播音员的感受:齐越的庄重大气、夏青的端庄持重、方明的开合自如、罗京的不苟言笑、李瑞英的落落大方、海霞的亲切面孔……都是新闻播音员在完成新闻传播后留给受众的印象,而这些分明就是他们个人情绪和观念的流露。

正是由于播音员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个体,广播电视新闻的传播才充满了感性色彩。必须指出的是,上述播音员的个性特征中,虽然都带有他们各自的主观成分,但是,还不能完全把这些个性特征等同于他们在新闻播音过程中的立场呈现。这里,立场呈现显然是要比播音员的个性特征更能体现播音员的整体素养。如2008年,中央电视台播音员赵普含泪主持抗震救灾节目等等,都可以看成是这其中的代表。

由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新闻播音的立场呈现不仅包含着播音员的个性特征,而且还关系到播音员的政治素养、文化修养、人文涵养。从新闻传播的实际效果来看,那些在立场呈现时表现出色的播音员,一定能够很好地完成对新闻的传播,帮助乃至深化受众对新闻的理解和认识。

二、新闻播音必须体现客观传播

真实、客观是新闻有别于文学艺术的根本属性之一,也是新闻的一条基本规律。1900年,美联社提出了“报道事实,而不报道意见。”它要求记者“不党不私,平衡公正。”这可以说是新闻客观性作为一种理念被确立的开端。在我国新闻史上,梁启超在1903年提出了“报之以客观”的主张;民国初年的名记者黄远生则进一步提出“力变其主观的态度,而易为客观。”

回到新闻播音的课题上,新闻播音员作为新闻传播中的一环,绝不是新闻的制造者,他只能是新闻事实的传播者,不管新闻播音员有着怎样的主观立场,都不能改变新闻事实本来的面貌,也就是说,新闻播音必须体现出新闻的客观性,其传播行为应当是客观的。在这个选项下,播音员这一角色可以理解为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过程中的一个声音形象工具,它是被用来传播广播电视新闻的,而不是用于别的方面。因此,在广播电视新闻播音中,必须要求播音员按照所在媒体要求将新闻稿件准确播出,哪怕播音员出于个人主观上的认识而不同意某一条新闻播出。换个角度看,新闻事实在新闻稿件上呈现得客观与否,新闻播音员是不承担责任的。新闻播音员倘若按照自己的主张更改新闻事实,哪怕这种更改可能最终被证明确实是客观的,但是职责程序上说不允许的,违反了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是错误的。

当然,强调新闻的客观性,就是说,我们的报道必须绝对地尊重客观事实,不能为了某种需要而给客观事物附加一些东西,或者歪曲事实,改造事实。

更进一步地来认识这一问题,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观察:其一,新闻播音员的工作对象——新闻稿件、新闻事件是客观存在;其二,新闻播音员必须准确地在自己的工作行为中体现上述内容;其三,播音员的主观立场同样是一种客观存在,播音员从各自的主观立场出发,理解新闻稿件并作出相应的处理,也是职业特性的客观要求。由此可见,新闻播音只有始终处在客观传播的过程中,才能更好地体现职业价值,并产生符合传播规律的新闻传播效果。

三、如何处理新闻播音立场呈现和客观传播的关系

毫无疑问,新闻播音的立场呈现和客观传播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相得益彰,和谐共振才是彼此关系的最佳状态。

如何处理新闻播音立场呈现和客观传播这一对关系?以笔者之见,首先不能将两者对立,必须强调新闻播音的立场呈现和客观传播是一对相互关联的整体,不可分割。对于新闻播音员而言,再独到的立场,也只能是在新闻的客观传播中得以体现,而新闻的客观传播,因为是经由播音员这个人的行为,不可避免地会刻上这个人的痕迹,他的情绪、思想、倾向、立场必然会通过他的播音艺术作用于新闻的客观传播,并影响到这种传播的实际效果。

其次,新闻播音员必须看到,自己的主观立场始终应与新闻客观传播过程中的责任和担当相联系,绝不能背离新闻传播的基本道德责任和社会担当。由于新闻播音员的人的特性,他的传播行为,不像文字图表那样可以按照新闻处理人的意志固化,所以,作为广播电视新闻传播的最后一环,播音员的立场呈现一旦与主流价值体系发生剧烈的冲突,必然会产生不可估量的社会反响,对此,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第三,新闻播音员的立场呈现,更多的时候,实质上是播音员个人素养的全面体现。这就要求新闻播音员不能满足于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或者停留在准确无误地表达新闻内容这个层面上,而应当从自身的整体修养上多做文章,把功夫放在新闻播音之外,做一个对生活的积极观察者、对人文的真心感悟者、对社会的热忱体验者,不断提高对新闻的理解能力,增强自身在面对不同题材新闻内容时的驾驭能力,使新闻播音既是值得受众回味的艺术品,更是记录历史情绪的档案袋,唯有如此,新闻播音的立场呈现才能客观地丈量出它所反映社会生活的真实高度,探测出属于一个时代的固有体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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