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有茝兮澧有兰

2011-01-08 07:42万青鑫
四川文学 2011年10期
关键词:图书馆

□万青鑫

阮茝楠

沅有茝兮澧有兰

□万青鑫

去图书馆经过那栋灰褐色的出租楼时,莫晓尔感觉脖子陡然一凉,很微妙的,像是被又薄又冷的刀子碰了一把,整个心骤然缩了下去。

她觉得有人在看她,不,是剜了她一眼。

这已经是第三次了。

这栋楼是学校最为古老的建筑之一,所以也是最为破旧的,叫做槐园,但是由于学校翻新,密密麻麻的槐树都被砍掉了,没有树,也就不能叫做槐园了,同学们称它为“鬼园”。苍绿的爬山虎爬到此处似乎也立即破旧起来,变得黄不拉唧的,气息奄奄地裹着斑驳的墙体。因为墙壁年久失修,老是掉灰,旁边,三三两两的大白玉兰花搁在枝头,满面尘灰,像是随手丢弃的揉皱了的白色纸团,污塌塌的。从爬山虎与白玉兰之间撺掇出来的墙体,已经掉得东一块西一块的了,活像一块块老人斑。更糟糕的是,这里似乎不适合居住而更宜于凿井,地上从来都是湿乎乎的。每次走到这里,莫晓尔都会感觉到一股阴冷的气息扑面而来,好像一大块湿毛巾搭到了身上。

即便如此,它还是存活得最久的老屋,苟延残喘。屋主大概也不愿意住在这里,就租出去了。大多数住不惯宿舍的学生,考研的或者有其他活动的,才租在这里,因为便宜。莫晓尔的室友小米就和她的男朋友住在这里。

不过,令人拍手称快的是,听说,这个烂楼不久就要被拆了,因为这栋楼已经没什么人住了。

它可真像一个倔犟古怪而又寂寞的老头啊!莫晓尔望了望这栋楼,想。她看到三楼中间的一个窗户是半开着的,很醒目,倔犟的爬山虎一层一层绕着窗户爬,爬得人心里毛匝匝的。

她不想多呆,便加快脚步去图书馆。其实也并不是多么反感这楼,而只是图书馆的魅力实在是更大一些。

莫晓尔跨进图书馆,在靠窗的老位置坐定,并不急于看书,而是抬头朝周围望了望。窗户是半开的,她的头发就洒在风里,杂花生树,把这静态的镜像摇得跌宕起伏妙趣横生。莫晓尔长得一点也不惊艳,但她还是蛮善于低调的推销的,是很隐蔽的烟视媚行,因为她知道旁人的心理,这样隔着更安全的距离。

真遗憾。

她的绿衣骑士还是没有来。

第一天的时候,她以为他是起床晚了,没有占到图书馆的位置(因为考研大军极其彪悍,图书馆的位置在六点半的时候会准时被填满),所以折回去了。第二天呢,大概是什么别的事情吧,或者也是起来晚了,索性就不来了?莫晓尔心里有点埋怨他,这个状态考研哪行啊?!她瞅着那本《九歌》,从下午两点半到四点,她的目光一直倔犟而顽强地停在《湘夫人》那页。

图书馆的窗户很高,很大,仰起头就可以看到天空一划而过的飞鸟。三月下午四点半的阳光过分柔弱,显得有些清冷,薄薄的渗着寒意,让人误以为是在初秋。这微微的错觉让莫晓尔满腹惆怅,惆怅如漫天的飞鸟,扑簌簌黑压压地袭过心头。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一开始好像也是在图书馆,但是她有些忘了。

莫晓尔并不是那种什么事都记得有条不紊的女孩儿,相反,她可能会漏掉很多重要的细节却记得些唧唧吧吧的琐碎东西,比如她清楚的记得,上个月的一个周末,阳台上的海棠花一夜功夫就开了,只用了一天的阳光,深红的花骨朵就全部撑开了浅粉的花,只在上午八点到十点之间,深红和浅粉夹在绿盈盈的枝叶间,巧笑嫣然。这些生活的细节她都记得,并不是刻意的,偏偏她想要牢牢记住的,比如初恋男友的名字,她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但这并不妨碍她的生活,这也许是长期看《文艺青年》之类的书培养出来的文艺气质吧。有时候,她觉得自己的生活有着某个不为人知的漏洞,但是由于不知道哪里漏了,所以也并不急于去填补它,她觉得就这样保持常态过日子,也照样可以风生水起。

但她的风生水起竟被图书馆的一个轮廓所左右。

莫晓尔将他称之为绿衣骑士,因为第一次见他,他的背影是绿色的,几天后,换成了浅绿,嗯,他是爱绿色的,她想。

大多数时候,莫晓尔是在很远的位置上偷看,隔着黄烟漠漠的距离。他背对着她,右边放一个绿色盖子的塑料茶杯,紧挨着一个蓝墨色的笔袋,圆的。左边垒着一叠书,书上面是一包心相印系列的抽纸,也是绿色的。有时候还会有一条卷成圈状的浅灰格子羊毛围巾。

莫晓尔一眼看出他是在准备考研。

她每天在枣红色的冷凳子上枯坐,隔着很多的背影和面孔寻找他的身影,以此获得唯一的快意。或者他出去了,就寻找他的围巾、抽纸、水杯,继而很开心。

她就那样看他,几乎每天。一个月、两个月,她潜滋暗长无可遏止的小情愫,从冬天长到春天,早已生了根发了芽,却开不了花。

莫晓尔并不打算让它开花。

她甚至还从未和他说过话,她知道她是在暗恋,暗恋就是让自己的爱像阳光一样包围对方,但给他自由。所以,她的爱就不能开花,而他们唯一的关联也许仅限于他们认识同一个人,而这,也仅限于她一个人知道,并且,她不知道这个关联他们的人是谁。

当然,遏制这种情愫,也许不难的。因为他考完研应该就不会来上自习了,那么她也就不会再碰见他了,更重要的是她没有打听他的任何信息,没敢正面看过他的清晰容貌。

只是有一次,因为没有位置了,恰好他旁边没人,莫晓尔就坐了过去,她的心跳都停止了,她不敢看他。等他上厕所去了,她偷偷瞅了一眼他的书,是一本古代文学,封面开着,扉页上写着“阮茝楠”三个字,想必是他的名字吧!他过来的时候,莫晓尔起身给他让位置。她听到他的手机很轻微地响了一下,估计是短信,而莫晓尔自己的手机也几乎同时响起,她看到他打开短信,她甚至瞟到了他短信的内容。莫晓尔再看自己的短信时,差点叫了出来——短信很简单,明显是那种群发的搞笑短信:你我都是单翼的天使,唯有彼此的拥抱才能展翅飞翔,据说人来到世上就是为了寻找另一半的,我千辛万苦找到了你,靠!却发现咱俩的翅膀是一顺边儿的!但关键是:他们的短信内容一模一样!所以她猜,他们是认识同一个人的,但是短信没有显示名字,想必是一个不很熟的朋友发的吧,她都没存下对方的号码。

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等明年春天回校,他换下绿衣了,也不来图书馆了,她也再找不到桌子上熟悉的心相印茶语抽纸、绿盖茶杯、格子羊毛圈状围巾。

那么,她将不再认识他。

那么,这段回忆便会一直美好下去。

回寝室的时候,在言事口的那株大银杏树下,莫晓尔遇到苏博。苏博穿着一件米黄色的呢子大衣,很耀眼,驾着明星范儿。莫晓尔想,学艺术的果然就是不一样。苏博有一搭没一搭的看着报纸,多数时候瞅着前面的十字路口,那条路上长满了法国梧桐,梧桐叶子稀稀拉拉地洒在路面上,很温馨的感觉。看到莫晓尔,苏博便对她笑,白净的脸上荡着雾气。看到他,莫晓尔总会想到那个成语:唇红齿白。俊美的皮相、温软的情意款款,说的就是他这种人吧。莫晓尔并不十分喜欢他,也许是源于他脸上的雾气吧,那种阴翳的雾气,她觉得不是一个男子该有的,以至于他脸上阳光般的笑容,看起来有着一种深不可测的蛊惑力量。倒是苏博,似乎对她有种天生的亲切感。

莫晓尔跟他打了个招呼,并没有停下的意思,因为她知道苏博肯定是在等人。她离开的时候,苏博说:“改天请你吃饭!”她想要回应,苏博却已经转身走了,在转身那一刹那,银杏树上的黄叶落下,他的枣红色的格子围巾被风掀起来一大块,莫晓尔窥到他的白脖子。“到底是长胖了些,脖子都比以前粗了。”这么一想,她便忍不住笑出声来。

她一边走一边笑着,天空默默地暗下来,槐园里的树一簇簇拥成墨云,灯还未亮起。由于黑,这条路显得尤为逼仄,渐渐生就一股压迫感。莫晓尔瞬间被一种诡异的急促的紧张气息攫住,她拉紧衣服,双手抱着身体,加快了脚步,她真害怕突然从哪里伸出一只手来,把她拉住,恐怖片里就这样呢。

路灯亮起的时候,她猛然间觉得被什么东西蜇了一下,通电一般,准确地说,是被人剜了一眼,被人窥视的感觉——又是这种感觉。

莫晓尔抬起头,看到槐园三楼的那扇窗户,半开着,屋里没有亮灯,已经看不清爬山虎是青是黑了。那目光就是从三楼的窗户里出来的。莫晓尔不敢多想,加快了脚步。

一回到寝室,她就收到一条短信,署名苏博:“晚上一起去吃饭吧!我一个人,想找个人聊聊天,米香阁。”莫晓尔不想动,她真想一夜万年地长睡不醒,但是她找不到拒绝的理由,她琢磨着苏博心情不好,但是他心情不好就找不到一个聊天的人么?非要找她。也许是真的找不到呢,如果是,她就觉得他很可怜了,但也许,他们之间的关系不像她想象的那么遥远。

莫晓尔来到校门口米香阁看到苏博喝着酒,他看到她,也不说话。莫晓尔有一种莫名的怜惜之情,看到喝闷酒的男子,她总是无法拒绝,拒绝什么呢?他的忧郁?真是浪漫得过了分。

等莫晓尔坐下,良久,苏博开口了:“我的朋友不知道去哪里了,我找不到……我很想有人跟我聊会天。”

莫晓尔觉得很莫名其妙,却怪可怜他的,一个人难过的时候没朋友在身边,却要找一个并不十分亲密的人聊天,还有比这更悲怆的吗?

“你的朋友怎么了?”

“……生病了,我现在找不到了,我在它住的地方等了好多天,都没见它的踪影……”

“失踪?不会这么离谱吧?报警了吗?”

“没有……它只是生病了……不愿见人……是我不好……”苏博端着酒杯的手打着哆嗦,酒在杯子里跌宕起伏。

莫晓尔觉得他喝多了,刚要喊“埋单”,却见门口处室友小米正吊着男朋友的肩膀东张西望,估计刚进来在找位置,小米瞧见了她,活蹦乱跳地奔过来。

“哟,晓尔啊!……这是你新交的男朋友?”小米上下打量着苏博,笑,笑得轻轻浅浅,意味悠长,“真是帅啊,有明星范儿,不过……”小米附在莫晓尔耳旁:“不过还是要知根知底才好。”

莫晓尔抿着笑白她一眼:“他不是我男朋友。”

是的,她永远不可能喜欢苏博这种男人,他太张扬,太沾染是非了。

回到寝室已经十二点了,莫晓尔觉得乏,想了一会儿她的绿衣骑士,很快就睡着了。睡到半夜,莫晓尔突然被雷声给惊醒,她一个鲤鱼打挺翻了起来。外面黑乎乎的,风声雨声声声入耳,三月份这样下雨是很少见的。莫晓尔揉了揉眼皮,过了一会儿,眼睛才完全适应屋里屋外的黑暗,勉强见得些东西。透过窗户,她看到阳台外一枝树桠掉了下去,斑驳的树影不停地摇,龇着牙咧着嘴,张牙舞爪的。 莫晓尔不敢看了,再看又得做噩梦了,她埋着脑袋掩着耳朵沉沉睡去。

第二天早上第一节没课,她照例是去图书馆,照例从槐园经过。一夜风雨,出租屋上的爬山虎依然密匝匝地往上纠缠,污塌塌的白玉兰已被洗得洁净如新,树枝是光秃秃的,看上去像枯瘦的手臂擎着一捧白云。莫晓尔很小心翼翼地走着,她怕再被那刀子一样的目光剜上一眼,但奇怪的是,这次竟很顺当就过去了。仿佛迈出去的一脚踏空了,莫晓尔心里骤然一紧,杂草丛生,一丛一丛绕过心田,慌,她拍拍胸脯舒口气才定了神。

图书馆里依然没有绿衣骑士的身影,她只能照例失望。打开《九歌》,依然是在《湘夫人》那页,她读到“沅有茝兮澧有兰”,便再也读不下去了。

莫晓尔离开图书馆,过槐园的时候看到旁边围了一群人,“出事了!”她心里一惊,走过去一看,红白相间的警戒线已经圈住了整个出租屋,三楼那扇开着的窗户被关掉了,往里乱窜的爬山虎被夹断在外,像无尾的壁虎。

莫晓尔听到旁边有人说:“有人在里面上吊了,听说死了都好几天了……”莫晓尔想起那剜人的目光,不觉浑身一紧,脚底都软了,她忍住从四面八方击来的晕眩,让自己站稳。这么多天来,那剜人的目光、那黑乎乎的墙、蔫耷耷的爬山虎、污塌塌的白玉兰…….它们涌成黑乎乎的白头蚂蚁,一下子爬满莫晓尔的脑袋。她终于确定那阴魂不散的目光是从何而来了,莫晓尔觉得异常诡异,浑身的鸡皮疙瘩窸窸窣窣往下掉。

在警察的强制要求下,人们失望地散去。莫晓尔回头望着三楼的窗户,黑压压的乌鸦压过心头,漆黑一片。她的目光甚至穿过护拥的警察、穿着耀眼白衣的医生,抵达了死者……她分不清楚是不是幻觉。

昏头昏脑挨到傍晚,没有吃饭,莫晓尔想出去走一走,整天的空气都太压抑了。她来到五教后面的草坪坐下,一个人吹风。这里的树木高大,浓荫蔽绕,昏黄的灯光把它们映衬得浓墨重彩一般。莫晓尔有些害怕,她一个人也看不到。胡思乱想之际,她听到一阵呜咽的声音,起初以为是风刮树叶,再一听几乎吓得半死——那分明是一个男人的声音!若隐若显地,却越来越透彻——就在旁边!莫晓尔猛然想起上吊的那人,想起那剜人的目光,整个心都沉下去了,浑身提不起劲儿,跑又跑不动。莫晓尔想,遭了遭了,要做替死鬼了。她撑起身体,闻到风中送来的酒味儿,心想:“看来是个酒鬼”。顺着酒味儿沿着草坪往上爬,爬到坡顶,她终于找到了。

手机屏幕的蓝光把那人的面目衬得好似夏日的夜空一样,瓦蓝一片——竟然是苏博。

苏博潦草地躺在草地上,烂醉如泥,就像被随手丢弃的行李,酒瓶散落一旁。莫晓尔扶起苏博,看到他满脸泪痕,纵横交错,路灯的微光洒上去,就像一张破碎的网。

“你怎么成这样了?”莫晓尔摇了摇苏博,不知道苏博发生了什么。

苏博使劲儿睁了睁眼,又闭上:“我朋友死了。”

“什么?”

“他在槐园的出租屋里把自己放在横梁上……”

莫晓尔使劲儿抱着苏博的头,一颗心啪嗒啪嗒就软下来,发酸,原来死的是苏博的朋友,如果是她的好朋友没了,也许她也会这么难过吧,可是也难说。

“他因为我而生病……可是我却还在世上。”苏博拿起酒瓶,却再也吸不出一滴酒来,眼泪却汇成一条汹涌的河。

“他是自杀的,都鉴定过了,跟你有什么关系呢?苏博,我知道你难过……”那汹涌的河流涌过来,将莫晓尔淹没,漫过舌尖的最后一个字。

“……我才该死……对,我也不远了……”

好不容易才把苏博弄回去,莫晓尔觉得浑身的骨头都被敲碎了,就想躺一会儿,只有躺在床上才不至于散架。

小米却回来了,叽叽喳喳闹个不停,因为那栋出租楼本来就没几个人了,出了这种事,所有的人都搬走了。照理说,遇到这种事是应该被吓到了,小米却异常兴奋,两眼放光。

小米说:“你们知道吗?今天那个死的人可是我们学校有名的才子和帅哥,真是可惜呀!”

寝室的人似乎魂都被勾去了,七嘴八舌地议论开来。

“他是怎么死的?”

“等我喝口水”小米咽了一下口水。

“别卖关子了,快说快说!”

“昨天夜里我起夜,走到隔壁门口,猛然听到”啪“的一声巨响,把我吓坏了,因为昨晚是狂风暴雨的,我只猜是什么东西被风刮倒了,也没在意。今天早上我去洗漱间刷牙,我看隔壁门窗都关得死死的,这几天也是一直关着的,我就想去看看昨晚上是什么掉了,可里面什么也看不见。我正要走,突然一阵风吹起来,那风也许是从外面的窗户刮过来的吧,阴森森的,把这边那里面的窗帘撩开了一块儿,这下子我看得清清楚楚……“她说得很快,喉咙哑掉了,喝了一口水:”我看到地上直挺挺地躺着一个人!把我三魂六魄都吓散了,一定是昨晚的大风把人从吊着的横梁上刮下来的……我男朋友过来才报了警……”

莫晓尔忍不住想象吊在三楼横梁上的目光匕首一样穿过窗户插到自己的后脑勺,那匕首化成火焰,后脑勺被烧成几个窟窿——这个想象把自己吓得半死。

众人已被小米说得都缩进了被子,连声喊:“别说了,别说了,吓死人了!”寝室果真静了下来,绣花针落地的声音也能听见,小米眼里的光瞬间委顿下去,估计是有点怕了。

可是过了一会儿,有声音又忍不住在问:“那他为什么要自杀呢?还能爬那么高去上吊,真有勇气。”

“我,我就不晓得了,平时他都挺好学的,一大早就去图书馆上自习,好像是要考研……可能是受了什么打击吧!感情受挫之类的,不过似乎没有女朋友的,只是……”

莫晓尔一惊,开始浑身发烫,她感觉嘴唇干巴巴的,喉咙发苦。

小米似乎想起了什么,对莫晓尔说:“晓尔,我昨晚上就想告诉你,跟你一起吃饭的那个帅哥,很多人都知道他的,他倒是跟我们隔壁那人关系匪浅,经常看到他过来。”

莫晓尔觉得自己有些稳不住了,不知身体哪个部位冒出来的黑乎乎的东西击中了她,躺在床上,感觉却是在坐火车,耳朵里还伴着“哐当哐当”的轰鸣声。

“他叫什么名字?”终于有人问了,莫晓尔觉得火车脱轨了,她的思想、身体被远远地抛在背后,云深不知处。

“他啊,那么有名的竟然不晓得名字,他叫……”

“阮茝楠?我在校报上见过他的名字哎……”

接下来的,莫晓尔不知道她们聊了些什么,她右手的五根指头撑不起沉重的肉体,只能任凭自己坠落下去。耳朵边上是呼呼的风声,如同车窗外打在脸上的风,渐渐地,那声音越来越轻,越来越浅,像电影结束时的片尾曲,越来越远越来越飘渺,直到最后一个音符消失掉。她想她是累垮了,一个人极度疲惫时,最真实的噩梦便会乘虚而入。她就那样闭着眼睛,一直到睡过去。她晕乎乎地到了一片空地,那空地光秃秃的,无边无际的黑白蔓延,她看到一株春意盎然的法国梧桐矗立中央,只是她一眨眼就什么也不在了,空旷的黑白浸染梦境……

三个月之后,已是盛夏了。校园里的法国梧桐吸足了雨水,暴发户似的疯长,葳葳蕤蕤地撑起一片阳光。

莫晓尔踏着晨光穿过那一排排法国梧桐时,一辆面包车上的广告吸引了她。广告很普通的,但是画面上的人,她努力地认了认,是苏博,他如愿以偿做了明星。

莫晓尔来到图书馆,拿出她新买的《文艺青年》,这本杂志都快脱销了,幸好她每个月都订会按时送到。这么畅销,也许是因为这本杂志一贯敢于刊发别人不能发的东西吧。她按往常的习惯先瞅瞅目录,看有没有自己喜欢的作者。她的目光飞快地在纸页上摩挲,一个名字将眼睛烙得生疼。

“阮茝楠”

她都快忘记这个名字了,但是她的绿衣骑士,她是不会忘的。

莫晓尔翻到这篇小说,心跳加速,第一次在字里行间揣摩着让自己心跳的人的心思,她都不敢张嘴,害怕一张口,整个心就会飞出去。

这个人,他要借尸还魂了。

像雾像雨又像风

阮茝楠

恭书端是很阴暗的。

恭书端很早就知道自己与别人不同。他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到大城市打工,他一个人生活,自己读书,自己吃饭,自己睡觉。他一点也不觉得寂寞,别人与他是两个世界的人,即便是看着同一场大雪。他在自己的世界里,是王,为什么要觉得寂寞呢,寂寞是一种无聊透顶的空虚,他还有他的整个世界呢。那个时候他还不知道,他的阴暗源于他的世界没有出口。

恭书端十八岁考上大学,离开了家乡,来到城市。他学的是中文,整天泡在图书馆,别人都在谈恋爱玩游戏的时候,他在读卡夫卡,在读纳博科夫,在读麦卡勒斯,也读福柯。这些书蛊诱惑着他,将他的小世界堆满。他有时候会在深夜爬起来枯坐,什么也不想,就那样坐着,坐对生愁也好,凝神静思也好,参禅打坐也好,他只是沉迷于这样一种形式,形式也是很美妙的,形式会成为一种仪式,而仪式会成就满足感。他就这样简单地过完他的两年,很饱满的两年。

恭书端有时候也觉得自己有点像古墓派的小龙女,清心寡欲,只是还没遇到她的杨过。

大三的时候,恭书端依然云淡风轻地学习生活,没有意外的事盯上他,其他同学逃课的逃课,上班的上班,恋爱的恋爱,寝室小毛赚了钱付了房子首付还让女朋友怀了孕……这些也只让他的小舟在汪洋大海中颠了一颠,没有涌入他的生活。

大三第一学期期末结束,他报名参加了学校志愿支教团,经过选拔,最后通过。他们一行七人前往巴中开始了为期一月的支教活动。七人中,由于他不好说话,只有教音乐的余墨与他亲近。余墨这人,太热情太活泼了。

刚到巴中的时候,恭书端有些水土不服,整天闹肚子睡不好觉,天寒地冻的,把他磨得薄薄的一片儿,风一吹就会飞走。余墨这个大男人很细心,除了上课,整天形影不离,晚上怕他着凉,还给他暖被子。晚上没课的时候,两人就躺在床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天南海北地神侃,有时候还一起去看乡村的夜景。漫天的星星打着哈欠,眨个不停,余墨说:“我不要做星星,我要做月亮,众星拱月……老恭啊,你毕业了打算做什么?”余墨直呼恭书端“老恭”,老师们都笑他们是断背,余墨也不在意,恭书端也就不好说什么,听着听着就习惯了,倒觉得亲切。

“我是要考研的,读完研再考博,以后当大学老师。”

“那你不快成圣斗士了?”余墨嬉皮笑脸地,“不过也挺好的,当老师很单纯……我以后只能当明星了,不然就没有混头……要不,我先给你签名吧!不然以后我出名了你可要不到了……”

恭书端也笑,有了朋友,他的世界就泛起了一些波澜,微暗的世界有了一丝明火。那个时候,恭书端几乎觉得,他跟别人是没有差别的。

“你唱歌还蛮好的,形象也够本儿,可以去参加选秀比赛,说不定就一鸣惊人了。”

“一鸣惊人?还一炮而红呢!那里头玄机多哟!一不留神就被潜规则……”余墨油腔滑调地说。

“那倒是,所以当明星也不容易!但是,干什么又容易呢?”

“是啊,我真想我们就这样躺着,看星星,或者找个地方隐居起来,一点儿不费力气……”

风平浪静的生活久了,恭书端觉得有点乏。不合时宜的一阵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因为天高地远,因为封闭狭窄,他觉得有点脱离正常生活的轨道,整个思想都是缥缈的。

他觉得他的世界似乎要塌陷了。

二十年来,恭书端觉得也许是上天注定的,他静悄悄地活着,尽量不给别人带来负担和伤害,所以他尽量活得隐忍,有时候甚至需要把自己转化成一种负面的存在,一个无声无息的吸纳、拒绝、毫无生命意义的黑洞……是的,别人都在拼命加分的时候,他在减分,一寸寸,一毫毫地减,直至往相反的路径。长时间的隐忍,死灰尘垢都落到他的身上,一层一层包裹起来,直至他自己也看不到自己的内心,只能靠惯性生活。恭书端想:也许并不是我不愿意按本来面目生活,只是我看不见自己的本来面目了。

对于恭书端来说,余墨像雾像雨又像风,把他的尘垢吹散了,把他的壁垒也淋垮了,在他面前,他只能丢盔弃甲。余墨身上有他想要的东西,可是他把握不准,他像雾一样捉摸不定,像流水一样随物赋形。

他天真无邪近乎耻。

沉默太久,爆发愈裂。恭书端觉得自己很不堪,他难以接受自己。余墨如此的跳荡活泼,让他往下陷,他们不由自主地黏在一起了。

余墨带他去酒吧,他见识了许多圈子里的人,但是他很不喜欢,这跟他想象的太不一样,他以为都是些文雅小资们在酒吧浅酌低笑吟风弄月的,当真一见,却不是这样。他不喜欢那些搔首弄姿惺惺作态的妖孽,在恭书端看来,这种酒吧更像是一个庞大的废物处理机构,它将青春变成酒精,将酒精变成欲望,将欲望变成狂欢,将狂欢变成颓废,将颓废化为堕落,然后,打个包,加工完成,吓,欢迎来到废物处理所。年轻的肉体总是习惯在这样的地方肆意吞吐吸纳发泄呕吐,然后躯壳变轻,继续出门活得飘飘荡荡。那些精心加工的脸、仔细雕琢的手、推敲过的言辞、掂量后的温存,小心翼翼地交叠在一起,短暂如青春,蜻蜓点水的,浮光掠影之后,譬如亲切啊、好感啊、暧昧啊、怨毒啊统统过期——它们的保质期从来不会超过24小时。

所以,恭书端告诫余墨少来这种地方,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脚。

恭书端从此以后再也没来过这里,他开始每天去图书馆上自习,准备考研,因为要复习,他在学校里靠近图书馆的楼里租了一间房子,虽旧,却静谧。在图书馆的时候,他觉察到一个靠窗的女孩老是在看他,他趁她不看的时候,也看她,她在看一本叫做《文艺青年》的书。

她的皮肤很白很细,像瓷娃娃的脸,线条却要硬朗得多,弧线也没有那么圆满,是恰如其分的丰润。那火红的嘴嵌在白瓷一样的脸上,玲珑得有点俏皮,像是白丝棉上染了一点胭脂,又有红樱桃的色泽。她的头发从整体上说是顺直的,很柔韧,发梢处流出一丝略微的弯,有一点点倔犟,也很俏皮。她坐得很端正,似乎总是陷入了一种宁静之中,那样的庄严肃穆,像是迎接一个神圣时刻的来临,也像是在思考,抑或自伤,都太安静了,仿佛这个世界只她一个人。她就那样陷成一帧静默的风景,恍若白瓷瓶中绿白相间的一株马蹄莲,有一种不可靠的美感。

这美好得让他怦然心动。

可是他明白,这不是他的那杯茶,他不喜欢茶,他喜欢咖啡。

余墨说:“我以前的朋友说我像一杯曼特宁咖啡,口感丰富扎实,令人愉悦,气味香醇,酸度适中,甜味丰富,十分耐人寻味……”恭书端看着他笑得甜腻腻的样子,莫名地有些恼怒,“咖啡再好,也不及茶韵味悠长,茶才是细水长流的饮中之王,最重要的是茶是洁品,一清二楚的,不像咖啡黏黏腻腻的。”余墨心思如何地细密,他自然听出了恭书端话里微微的醋味和讽意,他抱住他,堵住他的嘴。那一瞬间,恭书端对同性激起的强烈情绪把自己给吓坏了。

恭书端上自习收到余墨的短信:你我都是单翼的天使,唯有彼此的拥抱才能展翅飞翔,据说人来到世上就是为了寻找另一半的,我千辛万苦找到了你,靠!却发现咋俩的翅膀是一顺边儿的!他很想笑,却笑不出来,他回他:“如果有天我们湮没在人潮之中,庸碌一生,那是因为我们没有努力要活得丰盈。”那是黄碧云写过的一句话,虽如此赞同,但他一直没有任何野心,而余墨有。

余墨每天都来看他,有时候留下来过夜。恭书端在那段时间处于分裂和崩溃状态,以昼为夜,他就像墙上的荒草,摇摆不定。可是后来,他屈服了,他是真的拿这个人没辙。就算是无底的深渊,他也只能往下跳,好似飞蛾扑火,明明知道结果,却决绝地向着光亮陨落。是的,余墨就是那一束光,可以照亮他的世界,自然,亦能颠覆他的世界。

日复一日,恭书端渐渐恐惧起来,他恐惧那摇摇欲坠的情欲席卷而来,他恐惧那情欲过后死灰复燃的死亡般的孤独。“没有你,我不懂什么是孤独寂寞。”恭书端说,余墨俏皮地一笑,抱他。他知道余墨也爱,可他也知道余墨并不懂他,爱是如此独特微妙的东西,以至两个彼此相爱的人都无法完全懂得对方的爱。越爱,越是想要了解对方的爱,却越是不能,也越是孤独。

“余墨,你有没有秘密可以告诉我?”恭书端双手枕着头,问。余墨翻着枕头的手顿了一下:“没什么呀……”

“你不知道,我有一个秘密一直压在心底,一直到现在还耿耿于怀……我读高中的时候,有一次班主任喊我到他家去,晚上就在他那里睡。我去洗澡的时候,他突然闯了进来,说要替我搓背,马上就来摸我的肩和背,我说我害羞,他还不放,我推开他,马上提起衣服套上就往外跑,再也不敢和他说话……班主任是男的。”说到此处他还惊魂不定,恭书端记得那么清楚,好像事情刚发生在昨天,这件事对他的成长的影响是无法估量的,也许,他的情欲意识是从那个时候才开窍的。余墨拍拍他,他将余墨紧紧楼住,仿佛要把整个人也揉进心窝里似的。

他怕。

尤物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恭书端是从不乱动别人手机的,可是那天余墨洗澡去了,他的手机一直在响,扰得他一个字也看不下去。恭书端接起了那个陌生电话:“余墨啊,明天晚上十点,新势力酒店301,别让曹导等急了哈!”对方不容插嘴,话完挂机,不允许节外生枝的语气。恭书端不吭声,他傻了,脑子里一片空白。这种事也不是没听过,可是临到自己身上,才知如此切肤,幽冷的刀锋一寸一寸逼近,慢慢渗出血来。

恭书端没有呼天抢地,没有大打出手,只一如既往地沉默,他看到余墨出门,看着他回来,不问他。余墨回来不知缘故(但是恭书端知道,余墨看已接来电就明白状况了,只是他不问,他也不说),只开心地说:“我就要成名了,老恭。”恭书端使劲儿地把嘴往两边撑,想笑一笑,撑到一半儿,坍塌了,真的很难。后来他想,不必挑明,使得大家都难堪,“他也有他的难处”他使劲儿重复着这个想法,重复得筋疲力尽,他希望成为一个明白事理的人,他嘱咐自己“不要流泪,不要埋怨”,可是眼泪太沉,眼皮子薄担不住,眼泪稀里哗啦就滚了下来。余墨问他,他只说是那本《心是孤独的猎手》,看得浑身发冷,一时抑制不住。

余墨又问:“复习得怎么样了?”他答:“很好。”余墨又说:“我还怕你不安于室呢!以后要是我不在,你就看看电影翻翻闲书什么的,别累坏了,劳逸结合,事半功倍。”恭书端笑:“我又不是你,我哪有资本不安于室。”他说得很轻,蜻蜓点水似的,尽量表现出说得无心。

恭书端以为自己不提,他也不提,事情就过去了。可是两个月来,他渐渐消瘦、日日倦怠,心里乱七八糟地生起一种恐惧。余墨久久不说话,“不要乱想,肯定是因为考研复习压力大造成的,没事儿的。”但是余墨还是决定一起去做检查。

几天后,检查那头来电话,让再去复查一次,恭书端只是忐忑,他料想是哪里出错了,他们这种人,大多不敢去正规医院的,只能在这种特殊地方做检测,难免有些闪失,所以他估计是检测出错了,没什么大碍。但是余墨的脸都缩紧了……

那天,恭书端刚买了一束矢车菊回来,还没来得及放下,他接到电话,出问题了。他紧紧地攥了攥矢车菊,生怕这东西散落一地,那样就太戏剧性了,太夸张了。过了很久,恭书端感觉到,他的整个天地一下子塌陷了。身体里面好像一下子空了,五脏六腑都被摘掉,他觉得自己会像一片蒲公英一样飘啊飘,无枝可依。他下意识地往床上靠,他想着躺下去,躺下去就踏实了,可是躺下去,是一望无底的深渊,坠落。

余墨看到诊断书,刺目的“阳性”二字击得他粉身碎骨,跟他上次一模一样,喊他复查的时候,他原以为没什么的,可是一复查,果然得病……现在,只有他清楚,是他没有保护好他。

恭书端他是那么的无辜啊!余墨眼里汪出水光,映出恭书端的苍白,他积攒多年的泪水仿佛决了堤。他抱着他,颠簸在风口浪尖,上不了岸。

“为什么你明明知道自己的状况,却不跟我说?”恭书端细细薄薄的额上,青筋蜿蜒如蛇,直钻人心。他的眼眶压着目光,越压越扁,压成薄薄一枚刀锋,削过来,余墨感觉自己就要死无葬身之地了,可是很快,周遭却变成了有节制的沉默,让他的千言万语黏在舌尖,突不了围。

“我……我也是才知道到自己这样了,我只觉得恐惧,我只怕你瞧不起我,不要我了……我更没有活路了……”余墨的眼白渐渐充血,血丝绽起,眼珠似乎就要爆裂,但是泪水又迅速冲了上来,夺门而出,砸向地面……他自己患病时也没有如此痛心过。恭书端从来没看到这个人为他流一滴泪,他似乎什么也不在乎,什么也能轻巧承诺,什么都能一划而过。

现在,这个人在哭。

恭书端感到空荡的身体突然有了心脏,胸口开始洇出大片的痛,砸下来,一寸一寸浸透全身。然后,他听到身体里有滴水的声音,像是深夜水龙头没拧紧,流水滴落下来,啪嗒啪嗒,铿然有声,他知道,那是泪水和悲伤,那是绝地的呜咽。“昨天晚上我还梦到我们为谁洗碗的事争执不休,最后你说不用洗了,等我们把所有的碗用完了,再一起去洗……你知道我是从来不会把碗留到第二天再洗的……”恭书端渐渐平静下来,拥着他,轻轻吻干他的泪:“没事的,我们在一起,我们还有时间。”

接下来的日子,恭书端只觉得再平静不过,心如宋明山水,夜间还在黑暗里听听古曲。太阳照常升起,夜幕同样低垂。他还是去图书馆复习,复习着俗世的荣辱,心无旁骛。下了自习,他便踩着自己的零散的脚步声,寂寞如影。有时余墨忙完自己的事就过来,二人调笑一番,恍如昨日。余墨看着静默的恭书端,渐渐放下心来,他与自己是不同的,虽然当初自己也花了很久才静下来接受事实,可是恭书端他,不是那么容易就过去这个坎儿,他太沉默了,那种沉默看起来更像是自闭,但是现在,看来好转了,余墨心下稍安。

余墨不在的时候,恭书端可以安详地与孤独同生同减,他觉得可以平视着死亡的脸孔,不再恐惧。现在也只不过是藏匿于幽暗之境的蝼蚁蛆虫,苟活于纲常人世罢了,所以只是苟活而已,何必苛求人世的圆满。

那天,恭书端一整天都在复习,连中午也没吃饭,傍晚的时候,他看着渐渐西沉的落日、呼吸着缓缓袭来的黑暗、灰塌塌的爬山虎和白玉兰,心下一空,突然想要飞扬天涯,也想要万劫不复。可是,黑暗很快就来了,均匀地散开在屋子里的每个角落,将他微明的世界重重包抄,那再也不是他自己的世界。他是阴暗的,但是那是很单一的阴暗,没有杂质的,现在,他是在一团浓雾中,独自一人,浑浑噩噩,不辨东西,亦无法呼吸。

恭书端突然很想找一根绳子,他翻遍整个屋子也没有找到,他满心怅然心有不甘。后来,他把围着的腰带取下挽起来,那是余墨送给他的,灰蓝色条格子,墨色的边儿,做得非常精致。他又找来一截以前用来刷墙的旧梯子,那梯子骨节不稳,都老掉牙了,但这没关系。恭书端望望横梁,也只有这么老的屋子才有这种横梁吧,他把梯子在横梁正下方放好,然后回到书桌前,写了几句话:不要来找我,我宁愿你在彼岸,隔岸观火。他又想起自己正在写的小说,任何一个故事都有煞尾的规定动作,现在,他知道这个故事的结局了。他敲完最后一个字,划上句号,把它发了出去。

最后,他慢慢地,慢慢地往那架梯子爬上去,他爬了很久,爬到自己几乎都失去耐心不想爬了,可是这时候他已经爬到顶端,没有退路了。他把腰带打好结,套在横梁上,他扯了扯,确信很结实,很结实的一环,就像这阴暗的秘而不宣不为人知的短暂人生。

他把头递了上去,让整个身体垂下来,他听到梯子折断,然后倒地的声音。

此时,他想到刚发的那篇小说的结尾,那是卡夫卡《乡村医生》中的一句话:

“我带着一个美丽的伤口来到这世界上,这是我全部的陪嫁。”

莫晓尔用了很长的时间读这个东西,她有些恍惚,只好逐字逐句地摸、猜,就像破译密码一般,恭书端,阮茝楠,余墨,苏博,这些人在眼前来来回回,晃晃荡荡,直到心下全空,连脖子根儿都动不了。

阳光照进图书馆来,过分强烈,渐渐地稀释并混合着她的记忆。莫晓尔抬起头,槐园正在被拆迁,她看到那栋出租屋轰然倒塌,就像一个吊死的人徒然倒地。她转过脸来,渴望有什么书、什么字可以让自己镇定,有些书有些文字是毒,而另一本书可能是这一本书的解药。她翻开旁边那本《九歌》,她的阅读一直停留在《湘夫人》那句“沅有茝兮澧有兰”,现在,她读到了完整的一句:

“沅有茝兮澧有兰,思公子兮未敢言。”

她无比汹涌地哭了起来。

责任编辑 肖 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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