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红良 徐坚 殷圣平

2010年10月到2011年3月,余杭区总违建发生数2562宗,面积86万余平方米。违法建设类型既有农户住宅违建、农户谋利违建,又有企业法人和村级集体违建。目前对违法建筑的发现、制止、拆除,政府各级各部门职责不够清晰,责任未落实到位。违法建筑一旦成型,拆除的难度就相当大。
为加强防违、控违工作,2010年12月,余杭区专门增设区防违控违办公室,同时耗资250万元,于2011年开始启用卫星遥感动态监测技术,违建防控取得初步成效。至2011年10月20日,全区拆除存量违建21万余平方米。同时,对抢建和新建违法建筑加大巡查防控力度,及时发现、叫停、拆除,有效遏制了新违建发生。第二期卫星遥感数据统计结果显示,全区共有违法建筑48万余平方米,较第一期86万余平方米下降44%。
然而,防违控违更应该是一个长期动态的过程。整治违法建筑不是权宜之计,不是应急之作,必须领导重视、制度科学、措施到位、敢动真格,努力形成防违控违长效管理机制,才能实现“新违建零增长、老违建逐年减”的整治违法建筑工作目标。对此,还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做好工作:
——确保违章建筑处理“可控”。一是拆迁房屋补偿政策体现“保护合法、劫富济贫”的导向。如余杭区某镇街规定农户主房为一楼的,奖励实有面积的150%;二楼奖励100%,三楼奖励75%,四楼按实有面积下浮25%,五楼下浮50%,六楼以上不作补偿。二是对没有列入近年征地拆迁的区域,采用睹疏结合的办法。所谓堵,就是尽量不批建;所谓疏,就是对权威机构认定确属危房、经社区严格把关、公示排队,每季度最多批准2-3户改造房屋,但层高不超过三楼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