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修辞学角度谈西南少数民族图案中的骨骼

2011-01-24 12:34:14胡瑞波徐人平王坤茜向极鼎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6期

□胡瑞波,徐人平,王坤茜,向极鼎

(1.昆明理工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云南昆明650093;2.湖北民族学院艺术学院,湖北恩施445000)

所谓民族图案中的骨骼,是指其图案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民族特色、反映民族发展历史、带有显著的民族文化遗迹及风俗民情意蕴,保留并发展至今的图案构成形式。从一定意义上来讲,研究图案中的骨骼形式,其实质就是研究图案的形式构成,形式构成在艺术创作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1-2]民族图案的创作也有意识或无意识地体现出某种形式规律。本文拟从修辞格的角度,以苗族、彝族、布依族的民族图案为例,探讨民族图案的骨骼。

一、反复

在现代汉语修辞学中,反复是指巧妙地使用同一词语、句子或句群且至少出现三次的修辞技巧。反复的目的是为了突出某个中心意思,强调某种特殊的感情。反复的单位可以是词语,也可以是句子或者段落。反复分为连续反复和间隔反复。例如《孟子·万章》中“得其所哉,得其所哉”就是明显的连续反复,而《论语·阳货》中“天合言哉,四时行焉,万物生焉,天合言哉”就是间隔反复。

民族图案中的反复是指在图案创作的过程中,所使用的设计元素的重复排列或者间隔的有规律或无规律的排列。它分为两种形式:(1)同一元素的重复或不同元素的重复,可称为连续反复。假设相同元素为X,那么同一元素的重复就可以表示为:X—X—…—X;假设在图案中有4个基本元素A、B、C、D,不同元素的重复就可以表示为:ABCD—ABCD—…—ABCD。……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