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靖雄
(四川省达州市中心医院,四川 达州 635000)
2002年,国家卫生部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要求逐步建立临床药师制,并明确临床药师的职责是深入临床了解药物应用情况,参与查房和会诊等,这对我国临床药学的学科建设和临床药师的成长在制度上奠定了政策依据[1]。我院药师深入临床采用了“长期定点”的模式,直接服务于医、护、患,有效地推动了临床药学工作的开展。现将笔者在呼吸内科病区工作的实践体会和感受总结如下。
我院呼吸内科现有主任医师3名(含退休返聘医师2名),副主任医师3名,主治医师2名,住院医师1名。根据现有专职临床药师编制,采取专业对口的方式,安排1名呼吸专业临床药师深入呼吸内科参与日常工作。
临床药师到临床工作后,体会到了3个转变。一是药师由药房走进病房,由保障药物供应调配转向服务于医务人员和患者,需要建立良好的“药患”关系和“医药”关系。临床药师进入病房,通过阅读病案以及与医生、护士、患者及家属交流获得患者基本信息,听取患者及家属意见,提供药物指导,并向医护人员提出合理建议,与医、护、患三方形成互动。二是临床药师工作方式的转变,使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不是在药房等待临床来咨询,而是通过主动的细心观察及时发现潜在的或已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医务人员提出并妥善处理解决。三是对药物的关注由整体化转变为个体化,用药个体化包含特殊人群的合理用药及个体病例药物选择、配伍宜忌、疗效观察、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及经济学评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