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英杰,徐怀伏*,王志龙
(1.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江苏 南京 211198;2.济南维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山东 济南 250100)
专稿
对中药饮片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思考
宋英杰1,徐怀伏1*,王志龙2
(1.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江苏 南京 211198;2.济南维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山东 济南 250100)
对目前我国中药饮片批准文号管理的现状进行讨论和分析,从3个方面提出了我国实施中药饮片批准文号管理的相关对策建议。
中药饮片;批准文号;管理
2003年1月8日,在“中药材、中药饮片实施批准文号管理工作座谈会”上,实施中药饮片批准文号管理一事被正式提上日程;2004年6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组织起草了《中药饮片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中药饮片实施批准文号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以及《关于发布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品种目录(第一批)的公告》等征求意见稿;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175条规定:“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进口中药材的注册管理规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行制定”,这为我国中药饮片实施注册管理埋下了伏笔。
据报道,从2002年9月15日起,湖南省已开始对中药材实行批准文号管理制度,对集中规模化栽培养殖、质量可以控制、并符合国务院药监部门规定条件的中药材品种实施批准文号管理,规定中药饮片的包装必须印有或贴有标签,标签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以及批准文号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