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儿无女的张大爷晚年生活十分孤独。打工妹小芳租了张大爷多余的一套房子,还时常去看望他。
1、无儿无女的张大爷晚年生活十分孤独。打工妹小芳租了张大爷多余的一套房子,还时常去看望他。
3、在小芳没有支付任何费用的情况下,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办妥了所有手续。
4、手续办完没多久,小芳的态度就变了,打电话也找不到她。张大爷感觉自己受骗了,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收回送给小芳的房子。
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本案中,张大爷与小芳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双方实际按照赠与合同履行的行为,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且不符合合同无效的法定条件。因此,双方签订的合同是依法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且履行完毕的合同,依法不能被确认为无效合同。双方依据该合同进行的房产转让行为亦是合法有效的,不属于法律规定无效或者可撤销的行为。
张大爷与小芳虽然签订的是买卖合同,但在实际情况下,小芳并没有就房产所有权转移向张大爷支付任何費用,那么就应当认定双方间存在的并不是买卖合同关系,而是赠与合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