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东华
1981年,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历史决议》)对新中国成立后32年的一系列重大历史问题作出了全面总结和科学分析,标志着党在指导思想上拨乱反正任务的完成。30年来,党始终坚持《历史决议》的基本结论不动摇,《历史决议》的基本观点和分析历史的科学方法经受住了历史的考验。与此同时,历史在前进,党对有关问题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和发展。这种深化和发展与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紧密联系,相互推动。如何既坚持《历史决议》已有的基本结论,又反映党在历史前进基础上不断深化和发展的认识,成为新时期党史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拟择其要者,就30年来党对《历史决议》中几个重要论断认识的深化与发展作一粗略的历史考察。
正确认识我国社会所处的历史阶段,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是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和政策的根本依据,也是观察当代中国问题的根本立足点。从1956年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曾进行过有益探索,但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并不是十分清楚,为此经历过多次曲折,付出了巨大代价。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深刻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开始探索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在新的实践基础上对社会主义进行了再认识,对中国国情进行了再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