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宪政缩影
——辛亥百年解读云南护国运动

2011-02-19 00:48:36刘婷婷
政法论丛 2011年6期

刘婷婷

(云南大学法学院,云南昆明650091)

有学者对近代中国宪政历史作了非常形象的概括:“近代中国堪称世界性“宪法博览会”或“行宪试验场”。[1]P11从1908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到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的完成,不到四十年的时间里近代中国颁布了10余部宪法及宪法性文件,平均不到四年便有一部宪法出台。按照制宪主体(政权组织的性质)划分,其中帝制和复辟帝制宪法3部,共和宪法1部,军阀专制和政治独裁宪法6部。政权的频繁更迭导致宪法的频繁颁布,用宪法来粉饰政权的合法化已成为近代宪法的首要功能。尽管是粉饰但表达了这样一个事实——民主共和之立宪体制已成为近代中国制度变革的方向和潮流,倒行逆施便要受到历史惩罚,护国运动的胜利即是一个好的例证。

一、护国运动的缘起

(一)宪政民主思潮的传播

宪政民主思潮的核心问题就是在近代中国建立立宪政体,以立宪制度取代专制制度。早在甲午战前,西方的宪政制度就为中国的有识之士所关注。一批以天下兴亡为己任的开明官僚士大夫将目光投向世界,19世纪四五十年代出现了一批介绍、研究世界的译著及著作,以唤起国破家亡的危机感,最为著名的有魏源的《海国图志》、徐继畲《瀛环志略》。之后西学东渐、洋务运动、清末新政等一系列的革新措施和运动,使西方宪政基本理论在中国近代得到极大的宣传和推动。这一时期,无论是主张推翻专制建立共和的革命派还是主张和平改革的改良派,都对“朕即国家”君主专制制度政治进行质疑与否定,大力倡导在中国建立西方民主宪政制度。……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