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 乐,周霞辉
(深圳大学 法学院,广东 深圳 518060)
1980年5月,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为增强长期肆虐罗湖和福田两区的深圳河的防洪排涝能力,1981年12月,港深双方组成联合工作小组。1995年5月至1997年5月,“一期治理工程”完工后,因河道裁弯取直,新旧河道之间在皇岗-落马洲口岸合围,在该口岸东北侧、深圳河新河道以南形成了一个四周环河的面积约96公顷 (约1平方公里)的岛状区域,即落马洲河套地区 (以下简称“落马洲”)。十余年来,该地区先后成为深圳和香港堆积河道淤泥和污染废料的场所,直至2005年9月,深港两地政府开始研究“落马洲”开发的可行性。2007年12月,深港双方签署《关于近期开展重要基础设施合作项目协议书》,约定成立联合专责小组,负责“落马洲”的规划建设、开发模式研究等工作。2008年1月11日,香港政府宣布解除“落马洲”的禁区管制,释放土地,并计划在2011年底完成“落马洲”地区边境围网的拆除和道路连接工作[1]。根据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公布的《落马洲河套地区发展规划》,该区将在2020年左右建为高等教育、高科技研发及文化创意产业的集聚区,容纳约2.4万学生和2.9万就业人群[2]。可以预见,未来在“落马洲”工作和学习的人群中必将以内地居民为主。尽管“落马洲”归属之争议未决,但其实际已为特区政府管辖,如果适用《基本法》和《入境条例》进行入境管理,则香港将因此而面临巨大的人口压力,并使过往20年所有控制内地居民拥有香港居留权的措施及其成果化为泡影,土地的增加和开发也使特区政府在提供社会福利方面因人口暴增而感到力不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