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国友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北京 100080)
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是新世纪以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统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继续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其核心就是确保以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京津冀为核心的三大都市圈,带动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核心区和增长极,拉动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引擎的地位和作用。
一
进入新世纪以后,我国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际出发,制定了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提出要“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2000年,党和国家开始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200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开始正式实施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2004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通过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又明确把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作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方面。3月11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强西部与东部、中部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与合作,建立市场化的跨地区跨企业的合作机制,把东部、中部的资金、技术和人才优势与西部地区的资源、市场和劳动力优势结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我国区域发展的总体战略,强调要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形成合理的区域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