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海潮
北京市卫生局 北京 100053
近几年,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筹资水平逐步提高,保障待遇持续改善。2010年底,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数已超过4.29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居民已达到8.34亿。[1]2009年,三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总筹资额超过4 600亿元,约占当年全国卫生总费用的27%。城乡统筹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十二五”期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如何统筹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发展已成为各级政府的一项新的任务。在推进改革发展的过程中有以下问题需要澄清和统一认识。
在推进城乡统筹的医疗保障制度建立过程中,必须牢牢把握和坚持正确的目标和方向,不能背离根本目的和原则。目前,对城乡统筹的医疗保障制度有多种片面理解。有种观点认为,城乡统筹的医疗保障制度就是要实现管理体制的统一,要把新型农村合作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行管理体制整合,由一个部门来管理三项医疗保障制度。上述观点流行一时,听起来似有道理,但仔细分析起来,就会发现有失偏颇。这里面的核心问题是如何理解城乡统筹医疗保障制度的精神本质和真正内涵。
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出发,不难对城乡统筹医疗保障制度的内涵进行诠释。推进城乡统筹的根本目的在于从根本上打破以城乡居民身份来圈定医疗保障待遇的格局,使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能够获得与其公民身份相关联的同等医疗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