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林 (广西公证协会会长 广西南宁 530022)
赵海鸥 (本刊记者 北京 100020) ■文
新形势下公证工作发展改革思考研究
Reflection and Study on Reform the Public Nota rization Work in the New Situation
赵 林 (广西公证协会会长 广西南宁 530022)
赵海鸥 (本刊记者 北京 100020) ■文
11月17日,第十八届西部公证工作研讨会在广西南宁召开。司法部、中国公证协会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我国西部各省 (区、市)司法厅 (局)公证工作管理部门、公证机构160余位代表参加研讨会并提交论文。本届研讨会论文范围广泛且具一定理论深度,充分反映出我国公证工作理论创新与发展以及广大公证人员的政治使命感和责任感。本刊撷取部分论文摘编如下,供读者学习借鉴。
重庆市司法局
律公处 廖小燕
重庆市公证协会 周蕾
随着我国公证制度不断改革与深化,公证行业顺应了政府职能转变的趋势,从传统的政府部门形态转变为“第三部门”。公证机构逐渐摆脱了行政机构管理体制的束缚。我国《公证法》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用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公证机构的性质。因此,相对于传统的政府管理模式,公证本身就是一种社会管理的创新。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产物,公证通过发挥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等作用,预防矛盾纠纷,促进各项社会活动有序进行。其独特的职能优势,决定了它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大有可为:一是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创新举措,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