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会领 (山东省文亭扶正律师事务所 山东成武 274200) ■文
论律师在维稳中的作用
On the Role of Lawyers in Maintaining Stability
陈会领 (山东省文亭扶正律师事务所 山东成武 274200) ■文
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在这个时期社会有两大特点,一是,各种社会矛盾凸现,如招商引资、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城市建设拆迁中公权力被商业利益“绑架”,无节制地侵犯公民和法人的权利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矛盾;二是,公民权利意识和维权活动的崛起。这两大特点决定了执政者必须认清维权和维稳的关系,才能认真对待和把握,使社会实现和谐转型。但是,受专制思想和“稳定压倒一切”传统维稳思维模式的支配,一些地方政府把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矛盾所引发的公民的维权活动看作是对政权的挑战,被当作社会不稳定的因素来看,其结果必然是,一些地方政府采取各种办法压制公民维权,比如河南漯河上访农民徐林东被污蔑为“精神病”关押六年,山西临县上访农民马继文被判敲诈勒索罪坐牢,还有的不让法院立案,限制律师参与维权,禁止媒体报道等,而公民在现有体制和法律框架内的维权道路不畅,甚至被堵塞之后,大量的积案和积怨的存在,导致党群干群警民关系紧张,甚至出现仇察、仇官、仇富的心理,使部分群众对地方党委政府信心不足、信任不够,就必然要诉诸法律之外的途径,这已为现实所印证,贵州省瓮安“6.28”事件就是力证。所以,在传统维稳思路之下,政府越是强调稳定压倒一切,社会却表现出越不稳定的态势,暴力事件乃至群体事件时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