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旭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河南郑州 450052) ■文
论新形势下普法载体的开发与创新
On the Developm entand Innovation of Legal Pub licity Carriers in the New Situation
刘 旭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河南郑州 450052) ■文
普法载体,是在普法宣传过程中,承载、传导一定的法律知识与信息,为普法主体所运用并使主客体发生作用关系的物质存在方式及其外在表现形态。普法教育的过程,是普法者遵循思想启蒙与法律意识生成的基本规律,有目的、有计划地对普法对象施加影响,通过信息接收者自身积极、能动的作用,教育、引导、帮助他们形成并发展正确的法律意识与法治观念。普法载体是普法教育活动的核心要素,是普法宣传教育主体与其受众之间产生联系与互动的桥梁与纽带,载体直接决定着教育展开的效果、效益和效率,影响着主体对客体进行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合理开发与有效运用普法教育的载体,是取得普法效果的关键因素。载体选择恰当,运用合理,就能促使普法各要素之间良性互动,协调发展;反之,则会使各要素相互掣肘,产生冲突紊乱,阻碍普法功能的发挥。
时代在发展,普法教育的经济社会环境与技术环境都在经历着剧烈的变动,信息技术与电子技术的突飞猛进,给普法教育载体的拓展创造了条件,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的深刻变化,也要求普法载体与时俱进,反映现实,更好地满足人们权利需求的高涨以及对法律知识的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