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排入城镇下水道污水的水质要求、取样与监测。
本标准适用于向城镇下水道排放污水的排水户的排水水质。
标准修订状况:本标准代替CJ 3082-1999。
修订内容:与CJ 3082-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改为《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控制项目名称温度、油脂、矿物油类、生化需氧量、磷酸盐、氰化物、挥发性酚、苯酚分别改为水温、动植物油、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总氰化物、挥发酚、苯胺类;
——新增控制项目总氮、总余氮、氯化物、总铍、总银、甲醛、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五氯酚、可吸附有机卤化物共12项;
——取消控制项目总锑;
——控制项目限值由两个等级改为三个等级;
——取消附录A(标准的附录)和附录B(标准的附录)。
实施日期:2011年01月01日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工业钻井和修井作业的钢结构的要求和推荐做法,提供一种确定钢结构设计额定值的统一方法,给出两种产品规范等级。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新设计的标准钢制井架、特殊井架、轻便井架、天车以及底座。
标准修订状况:本标准为首次制订。
实施日期:2011年03月01日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安全重要仪表和控制功能及实施该功能的系统和设备的分类方法,并确定了各个类别在功能度、可靠性、性能、环境耐久性和抗震性能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质量保证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核电厂所有安全重要仪表和控制系统(包括安全系统和安全有关仪控系统)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