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曼
(浙江大学 教育学院体育系,浙江 杭州 310028)
和谐社会视域下的杭州市体育文化研究
徐 曼
(浙江大学 教育学院体育系,浙江 杭州 310028)
依据体育文化的三种形态,从体育文化的制度、物质和精神文化三部分对杭州市体育文化进行研究,认为体育文化能够促进人与自身、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同时和谐社会也为杭州体育文化发展提供物质、制度、精神等方面的保障。
和谐社会;杭州市;体育文化
创建“生活品质之城”是杭州这座历史文化名城新时期的城市定位目标,“生活品质之城”的内涵即和谐、健康、自然。体育文化作为社会总文化的一个分支,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增强体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丰富社会文化生活和促进精神文明有着积极的作用,是人类顺应和满足自身身心完善需要而创造出来的成果。杭州市的体育文化是对杭州市市民体育生活的反映,是体育运动的记录,是历史的沉淀。
体育文化可以分为竞技体育文化,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校园体育文化,休闲体育文化等四种形态,由于校园体育文化与其它三种体育文化形态具有一定的交融性,因此本文仅从三种不同的体育文化形态对杭州市体育文化进行调查和分析,以期为杭州市体育文化的发展提供借鉴作用。
“致中和,天地位焉”是儒家思想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说尽一切努力使社会中各种不同因素处于一种相对平衡协调的状态,只有这样,天地间的万事万物才能各得其所,才能繁育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