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精忠报国

2011-02-19 16:29:20李泉
中华活页文选·教师版 2011年1期

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142年 1月 27日),宋高宗和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岳飞赐死。岳飞手书“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后,将他们送来的毒酒一饮而尽。这位抗金英雄死时只有 39岁。岳飞抗金屡建奇功,收复北方故土指日可待,南宋当政者们为什么却要杀害他?这真令后人感到不解,更感到气愤。

崇宁二年(1103年),岳飞生于相州汤阴(今河南汤阴)一个农民家庭,出生时有大鸟飞鸣掠过屋顶,故取名飞,字鹏举。岳飞少时家贫,白天耕田割草,晚上以柴照明念书习字,尤喜读兵书。他寡言淳厚,刚直义气,体魄强健,勇力过人,枪法出众。

南宋初年,岳飞曾随王彦渡过黄河到河北一带抗金。后投东京留守宗泽麾下,参加了开封保卫战,为宗泽所赏识。不久岳飞升任独当一面的将领。他治军严谨,纪律严明,“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人们称他率领的军队为“岳家军”。

建炎四年(1130年),金朝兀术率大军南侵,南宋在江淮之间设防,派岳飞防守江州(今江西九江)至江陵(今湖北江陵)一线。

绍兴四年(1134年),岳飞率军从江州出征,击溃了金朝扶植的伪齐刘豫的主力军队。仅 3个月时间便顺利收复襄阳六郡,打通了通往川陕的道路,扭转了宋与金作战的被动局面。此后,32岁的岳飞被破格提升为清远节度使,进封武昌郡开国侯,享受与韩世忠、张俊同等的殊荣。由于高宗严令不得越界追敌扩大事态,岳飞只得率军回鄂州(今湖北武昌)驻防。年底,金、齐联军进逼庐州(今安徽合肥),高宗令岳飞东下解围。……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