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刊编辑部
欧债危机触发中国光伏产业进入寒冬,美国的“双反”调查又让中国光伏产业雪上加霜。此时此刻,国家意志事关重大,为支持可再生能源事业大发展,中国政府再度发力。
今年7月24日国家出台光伏发电上网电价;行将出台的光伏产业“十二五”规划则上调了光伏装机容量;12月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一揽子电价调整方案,其中可再生能源电费附加标准由现行的0.4分/kWh提高至0.8分/kWh。我国政府连续出台的一系列扶持政策,深刻昭示了国家发展可再生能源毫不动摇的战略思想,使我们感到了巨大支持的力量。
如同万物生长一样,作为新兴而幼稚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其“幼年”期也需要精心呵护,需要政府扶持。国外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成功经验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国外经验可以借鉴,但不可照搬。从中国国情出发,参照我国社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现实,对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政策适时作出调整,显得及时而必要。
2006年《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实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收标准最初为0.2分/kWh,2009年11月起调高至0.4分/kWh。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迅猛发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已入不敷出。近年来,我国风电产业快速发展,正是得益于国家收取0.4分/kWh、每年征收总计100亿元左右的可再生能源电费附加,主要用于补贴风电上网电价。据测算,此次电价调整后,一年将能收取200亿元左右作为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这也为已经开始启动的国内光伏市场的上网电价补贴提供了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