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发展特征及其现实效应分析

2011-03-18 19:04杨军红
台湾农业探索 2011年3期
关键词:自由化自由贸易区双边

杨军红

(福建外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福建 福州 350016)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积极融入世界经济的同时,逐步认识到开展区域经济合作的好处,日益重视自由贸易区建设,中共十七大报告更是明确提出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经过近十年的快速发展,现在中国已签协议的自贸区有: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中国 -巴基斯坦、中国 -智利、中国-新西兰、中国 -新加坡、中国 -秘鲁、亚太贸易协定和中国 -哥斯达黎加;正在谈判的自由贸易区有:中国 -海合会、中国 -澳大利亚、中国 -冰岛、中国 -挪威、中国 -南部非洲关税同盟;正在研究的自由贸易区有:中国 -印度、中国 -韩国、中日韩、中国 -瑞士[1]。由于双边自由贸易区参与的成员国只有 2个,所以最大限度地排除了多边谈判的障碍和困难,为双方寻求灵活经贸合作创造了最大基础。实践表明,双边自由贸易区可以更好结合当前中国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扩宽中国在世界经济舞台上的发展空间,促进本国以及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随着区域性经济合作的快速深入发展,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在成员构成、合作领域和模式等方面显现出一些新的发展特征,产生了巨大的现实经济效应,这些都迫切要求我们加以认真分析,从而更好地把握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发展的契机,促进中国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

1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的发展特征

中国积极构建双边自由贸易区,主要在于为相互的区域合作奠定制度性基础,追求区域经济自由化带来的经济利益。随着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的快速深入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显现出一些新的发展特征,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1 合作成员的广泛性

当今,中国与不同类型国家或地区共建双边自由贸易区的趋势加强,合作成员趋于多样化和异质化,合作越来越具有广泛性。目前为止,与中国进行双边自由贸易区合作的成员有中国港澳、东盟、巴基斯坦、新加坡、海湾合作委员会、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新西兰等,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即使合作双方具体情况和利益目标存在的各种差异,只要愿意参加区域组织合作,都可以通过协商互相兼容。因此,互利互惠是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域合作的根本原则,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不同、经济水平的高低、民族文化的差异都不是障碍。当然,具体实施区域合作的时候,要注意到相互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差距不要过大,所追求的利益目标要尽量契合,以期尽量减少区域合作的困难。正是由于区域合作成员的广泛性,积极扩展了中国经济发展的新空间。

1.2 合作领域的开放性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在于以地区力量争取更多的发展机遇,因此,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合作必然是开放性的。一般而言,传统自由贸易协议大多停留在货物贸易的关税水平上,近年来,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内容不仅不只局限于取消关税与配额,合作的领域也越来越宽。现在,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不仅包括服务贸易,而且扩展到知识产权,甚至包括环境标准、投资、农业、竞争政策、人才交流等敏感领域。如 2002年 11月 4日中国与东盟签署的 《中国 -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规定,中国 -东盟自由贸易区将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等内容,关于服务和投资领域的谈判从 2003年开始并应尽快结束。在经济合作方面,双方商定将以农业、信息通讯技术、人力资源开发、投资促进和湄公河流域开发为重点,逐步向其他领域扩展。2008年 4月 7日中国 -新西兰共同签署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根据该协定,新西兰将在 2016年 1月 1日前取消全部自华进口产品关税;在服务贸易方面,新西兰在商务、建筑、教育、环境等四大部门的 16个分部门作出高于 WTO的承诺,中国在商务、环境、体育娱乐、运输等四大部门的 15个分部门作出高于 WTO的承诺。在人员流动方面,双方承诺将进一步便利人民的往来;在投资方面,双方就投资促进和保护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对两国在海关、检验检疫、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合作作出了制度性安排[2]。

1.3 合作模式的灵活性

由于合作成员情况各异,中国各双边自由贸易区不可能适用某一固定合作模式。既可以采取以水平分工为基础,全面制度化和高度一体化合作模式,用完整的管理机构对区域政策进行协调;也可以利用地理历史上天然的密切联系,以中国为区域带动中心发展模式。也可以是水平分工模式,也可以是垂直分工模式;既可以是南南合作模式,也可以是南北合作模式。既可以是竞争型合作模式,也可以是互补型合作模式,或两者兼而有之。这样,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由于覆盖面大,合作成员多,合作模式更加的灵活开放,具有协调性和多层面性。在强调平等伙伴关系、共同承担责任、相互尊重、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对于复杂多样合作成员,采用灵活的合作模式来加深了解,增进信任,扩大合作。

1.4 跨国公司发展的区域性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提升,对外经济关系也日益全方位,参与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不断增多,跨国公司活动更是强烈地推动突破地区的樊篱,带动着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的跨区域合作。跨国公司是当今世界生产要素跨国流动的最主要方式和手段,目前,全世界跨国公司控制了全球的大部分生产、国际贸易以及国际直接投资,甚至绝大部分科研开发都是在跨国公司之间进行的。跨国公司在区域范围内根据不同成员国的特点与优势来分工协作,组织生产,促进了生产与资本的区域化发展。当前,中国各种快速发展的中小型跨国公司,由于各有专长,利用双边自由贸易区合作的便利条件对区域内各成员国进行直接投资,开展区域经营活动,并在组织和运作方式上力求 “当地化”“本土化”,从文化和观念上减少区域经济摩擦,促进了生产的区域化和贸易的国际化,给区域经济合作带入了活力和生命力,极大带动了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向纵深领域发展。

1.5 利益的共同性

近年来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发展迅速,无疑得利于中国政府对共同利益的强调。只有与世界各国进行广泛的区域合作,为本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更大空间,获取更多区域利益,才能保证本国经济的更大发展。中国在寻求区域合作过程中,不仅充分考虑到本国的利益,同时也充分考虑到合作双方的利益和要求,努力找出双方利益的共同点和平衡点。追求共同利益是我国进行双边自由贸易区合作的基础。只有双方都有所付出,严格按自由贸易协议行事,才能实现共同利益的长远发展。如中国在推进与海合会自由贸易区的谈判中,不断增进对话和相互信任协调,在投资准入问题上自然资源主权、政府自由裁量、个案确定等决定了信任的重要意义[3]。在中国与东盟的自由贸易区谈判中,中国政府做出的努力有目共睹,承诺睦邻友好的合作关系,建立稳定的周边环境,促进区域内贸易经济的快速增长,对合作各方利益的看重,无不体现出高度的诚意和灵活性,展示了大国的气度。

2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的现实效应分析

随着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的合作范围与领域不断扩大,已经产生了巨大的现实经济效应,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认真的分析,衡量可能得到的利益。笔者认为,区域合作的现实经济效应不仅应包括关税削减、非关税措施消除、货物贸易自由化以及投资自由化、技术服务自由化,由于产业分工已成为区域合作竞争力的关键,因此也应对区域产业比较优势进行分析。

2.1 关税削减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的现实经济效应,突出表现为关税削减。双边自由贸易区的合作双方通过签定自由贸易协议,在互惠互利基础上削减彼此关税,消除贸易障碍。在关税减让谈判中,应注意双方的不同需要,大幅度降低彼此关税水平,达成减让协议。如 2003年,内地与香港、澳门签订了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2007年内地与港澳实际实施零关税的税目总数已达到 1450个和648个。中国与东盟于 2004年 11月签订的 《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定》,双方规定从 2004年 1月 1日起对 500多种产品实行降税,并且对老东盟成员在 2010年全部关税降为零,对新成员国在 2015年关税降为零。中国 -智利自由贸易区于 2005年 11月 28日达成协议,占两国税目总数 97%的产品将于 10年内分阶段降为零关税。中国 -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于 2006年11月达成协议,根据协定,中巴于 2007年 7月 1日起对全部货物产品分两个阶段实施降税[4]。《10+1协议》指出,货物贸易自由化的时间表和自由化的最终目标是取消所有货物贸易中的关税壁垒及非关税壁垒。为了加速实现自由化,特别提出了“早期收获”条款。对于所有列入 “早期收获计划”的产品将实施更为快速的关税减让计划。根据 《10+1协议》的规定,除了一般例外措施以外,中国 -东盟贸易自由区各成员方逐步实质上取消对所有货物的关税和其他限制性贸易法规[5]。根据 《中国 -新西兰自贸协定》,在货物贸易方面,新西兰将在 2016年 1月 1日前取消全部自华进口产品关税,其中 63.6%的产品从 《协定》生效时起即实现零关税;我国将在 2019年 1月 1日前取消 97.2%自新进口产品关税,其中 24.3%的产品从 《协定》生效时起即实现零关税[2]。

2.2 非关税措施消除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的经济效应另一个突出表现就是非关税措施的消除。非关税壁垒是指关税以外的一切限制进口的措施,对世界贸易发展起着重大阻碍作用。削减、取消非关税措施是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实现贸易自由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一个相对困难的领域。与关税壁垒相比,非关税壁垒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针对性,也更具有隐蔽性和歧视性。随着中国加入 WTO,承诺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商品的进口建立关税配额管理体制。关于进口配额、进口许可证和特定招标等非关税措施,到2005年 1月 1日中国已按入世所承诺的时间表全部取消。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发展中越来越注重对非关税措施的消除。如根据 《10+1协议》规定,将取消所有针对货物贸易的非关税措施,重点是对产品的进口或出口采取的数量限制或禁止或缺乏科学依据的动植物检疫措施以及技术性贸易壁垒。中国和东盟各成员制定非关税减让和消除计划主要集中在进口许可证、出口补贴、进口数量限制、配额等方面[5]。又如,2008年 4月 7日中国与新西兰共同签署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针对中新两国在海关、检验检疫、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合作做出了制度性安排。

2.3 货物贸易自由化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的实践表明,合作大大促进了区域内商品的自由流通,区域内货物贸易自由化程度大大超过了区域外的货物贸易自由化。根据区域自由化的进度和要求,中国将继续推进区域贸易自由化进程,促进要素跨境流动和优化配置,促使成员间进一步开放市场。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的经济效应分析,必须对货物贸易自由化的进行分析。如中国同新西兰之间存在很强的贸易互补性。近年来,中国出口新西兰的主要产品包括电子机器和设备、机械设备、服装、家具、玩具、钢铁产品等。新西兰出口中国的主要产品则包括乳制品、木材、纸浆和羊毛等。目前,中国是新西兰第三大贸易伙伴、第四大出口市场和第二大进口来源国。又如,中国 -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以来,贸易自由化举措促进了中国和东盟双边贸易的发展。2005年东盟继续为中国第五大贸易伙伴、第五大出口市场和第四大进口来源地[5]。有研究认为,如果中澳建立自由贸易区,从短期来看,双方的净进口都会有所增加。从总体看,中国的制造业竞争优势明显,而澳大利亚在农业、矿产资源和服务业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力。目前我国已经是澳大利亚第二大贸易伙伴[6]。另外,中国对智利的出口增长率持续增加,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加大了中国和智利之间的贸易往来。

2.4 投资便利化

自由贸易区加强了成员国在投资促进和投资保护方面的合作,通过透明和便利的投资体制,刺激投资者扩大投资的兴趣和信心,引起区内投资流量的增长。随着区域内部市场扩大,各国为维护自身经济利益而竞相在对方扩大投资,争取有利的投资领域。目前为止,我国已开展的自贸区谈判基本都涵盖了相互投资的内容。如 《中国 -新西兰自贸协定》就投资促进和保护等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解决与投资相关的争端建立了有效的机制。新西兰近年来重视对华投资,进行贸易扩展计划。新西兰在华投资主要分布在农林、轻工、纺织、冶金、食品加工、医药、计算机等领域。中国和东盟作为新崛起的重要区域经济力量,投资合作被列入框架协议,充分反映了双方对于投资问题的重视。为促进东盟区域内投资透明度和自由化,1998年10月签署的 《东盟投资区框架协议》,自 2010年起对区域内所有成员国的投资者适用国民待遇,并对成员国投资者开放所有产业,2020年起则适用于所有的投资者[5]。“10+3”金融合作已有良好开端,我们应继续推进多边化进程,加快亚洲债券市场建设,推动建立区域投资与信用担保机制,优化本地区投融资环境,提高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东盟各国金融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也为中资金融机构国际化提供了有利的发展环境。目前,中资金融机构在东盟初步形成了金融服务网络,并呈现“以新加坡为中心,逐渐向周边国家发展”的特点。近年来我国对澳大利亚非金融类投资流量不断增加,投资领域涉及房地产开发、运输、进出口贸易、旅游、矿产、农药配制、天然气开采等。

2.5 技术服务自由化

随着中国自由贸易区合作的扩大,成员国间的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得到了发展迅速。自由贸易区鼓励对服务业的投资,鼓励区域间服务部门的合作和一体化。《10+1协议》已确定农业、信息与通信技术、人力资源开发以及湄公河流域开发为优先合作部门。为了促进农业方面的经济技术合作,2002年 11月 2日,中国农业部与东盟秘书处签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与东南亚国家联盟秘书处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 2002-2006》。主要活动是中国为东盟国家举办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活动,并在双方感兴趣的领域,包括高新技术、粮食安全等领域进行合作。早期收获计划中建议各缔约方应就信息及通信技术合作达成谅解备忘录,以加强这一领域的合作[5]。近年来,中澳两国在服务领域的贸易和相互投资发展很快,中澳两国间服务贸易迅速发展,另外,双方在自由贸易协定提案中技术领域的谈判也取得了一些进展。在服务贸易方面,新西兰在商务、建筑、教育、环境等四大部门做出了高于 WTO的承诺;我国在商务、环境、体育娱乐、运输等四大部门的 15个分部门做出了高于 WTO的承诺;在人员流动方面,双方承诺将进一步便利两国人民往来。

2.6 产业比较优势

产业比较优势是区域经济实现整合的先决条件,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的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市场整合基础上的分工深化效应,不断增强双方经济的优势互补性。区域分工立体化新格局使得各成员国之间在经济发展上形成了优势互补,促进了相互融合和相互依存。中国学者尤安山认为,中国与东盟在区域外贸易上存在竞争性,而产业内贸易却存在着较大的优势互补,产业越细分,这种互补性就表现得越明显。同时,成员国企业间相互依存度增加,使比较优势逐渐转化为竞争优势,反过来进一步促使双方的投资和贸易[7]。建立中国 -新西兰自由贸易区可以更好发挥比较优势,从双方各自的贸易结构来看,新西兰主要向中国出口乳制品、木材、纸制品、羊毛等初级产品,而中国则向新西兰出口电子产品、机械、纺织品、家具等制成品,经济具有极强的互补性。随着中智之间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和实施,中智双方的产业结构和进出口商品结构具有很强的互补性。自由贸易区建立后,我国的纺织服装、高新技术产品、家用电器、鞋类、玩具等产品向智利的出口将有所增加;同时,两国建立自贸区还将促进相互投资,智利中小企业在我国将获得更多的投资机会,而我国企业在智利的矿业和电讯等行业也将享受更加宽松的投资环境[8]。中国与澳大利亚的产业比较优势分析,中澳经济和产业结构具有明显互补性。中国在鞋帽类产品,文教体育用品,纺织品,家具,金属制品,茶叶,机械设备和交通运输设备等显示出一定的比较优势,而澳大利亚在矿物产品,粮食,畜产品,有色金属冶炼,矿物燃料,动植物油脂,纺织原料等具有比较优势[6]。

3 结语

随着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的快速深入发展,合作领域的不断扩大,必将带来巨大的现实经济效应,区域内成员都会从中受益。要确保这些经济效应的实现以及双边自由贸易区的顺利运转,必须通过有效协商,协调彼此的经济政策。通过有效协商,合作方可以建立一个区域利益平衡机制,而区域利益正取决于各种现实经济效应的总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际经贸关系司 .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 [EB/OL].(2011-03-07).http://fta.mofcom.gov.cn/index.shtml.

[2]张波,郭连成.中国与新西兰双边贸易的发展及签署 FTA的经济效益 [J].国际经济合作,2008(8):50-53.

[3]叶玉 .中国海合会自贸区谈判与石油安全 [J].兰州学刊,2008(1):115-118.

[4]洪涓,邢晨.中国的区域贸易合作发展及其对进出口的影响[J].经济论坛,2008(9):40-42.

[5]李荣林,宫占奎,孟夏.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研究 [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7.

[6]张海森 .中国与澳大利亚建立自由贸易区研究 [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7.

[7]尤安山.中国 -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 [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

[8]宋锡祥,张琪.中国与智利自由贸易协定若干法律问题探讨[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6):836-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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