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锋,倪根金
(1.五邑大学 学生处,广东 江门529020;2.华南农业大学 人文学院,广东 广州510631)
晚清时期广东乡村赌博及其治理
吴志锋1,倪根金2
(1.五邑大学 学生处,广东 江门529020;2.华南农业大学 人文学院,广东 广州510631)
赌博是一种社会陋习,一直是困扰传统中国的社会问题之一。晚清广东乡村赌馆林立,赌博种类繁多,参赌人员广泛,给社会造成极大危害。对此,地方政府和乡民纷纷采取措施进行预防、治理,也取得了一时的禁赌成效,但终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到民国时乡赌愈演愈烈,成为地方治理的难题。
清代;广东;乡村赌博;治理
晚清时期,随着广东社会经济的萎靡以及社会风气的颓废,赌博之风蔓延。乡村赌博现象尤为普遍,只要一到冬春农闲季节、春节前后、各种庙会或红白喜事等时段,男女老少便三人一伙、五人一群地聚在一起,进行赌博活动。晚清广东乡村赌博的概况及特点,可从当时各县志、乡志、族谱、碑刻和报刊等文献中分析、了解。
赌博由社会陋习发展成为一种行业,大概是在宋元时期,但当时很多赌博摊位都是临时搭建的,鲜有专门的赌场。然而到清代后期,广东城乡专门为赌博服务的赌馆、赌摊已相当普遍。据宣统 《南海县志》卷四记载,当时广东 “城乡内外,赌馆林立,……嗜赌之徒趋之若骛”,闱姓馆、番摊馆等“城内外不下百数,乡间亦几于无乡无之”,票厂则“城乡各处俱开”。除上述较为普遍的赌馆和票厂外,当时广东乡村还专门设放鸽会、斗蟋蟀馆、斗鹌鹑馆、麻将馆、牌馆、花会馆等赌博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