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企业大修技改工程管理的现状与管理

2011-03-24 01:43张朝明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 2011年1期
关键词:大修供电计划

张朝明

大修、技改工程管理是供电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合理、有效使用大修、技改资金对供电企业实现“安全、效益”目标影响重大。本文通过对当前供电企业大修、技改工程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根据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大修、技改工程管理的相应对策。

供电企业作为资金技术密集型企业,固定资产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而大修理费用、技术改造支出又是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的重要的两项后续支出。供电企业为保障资产正常、健康运行,必须切实加强大修、技改工程管理,合理、及时、有效安排和使用大修、技改资金。笔者根据两年来参与大修、技改工程审计的切身体会,结合大修、技改工程管理的现状,针对大修、技改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尝试从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和外部客观因素等方面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出加强和改进大修、技改工程管理的相应对策。

加强大修、技改工程管理,对保障资产正常、健康、有效运行,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提高企业项目投资效益,实现项目“进度、安全、效益”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合理、及时、有效安排和使用大修、技改资金,有利于全面提高电网设备健康水平,保障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对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资产经营和管理的现代化水平起到积极作用。大修理费用、技术改造支出资金巨大,且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对企业利润影响较大。加强大修、技改资金的管理,是有效提升企业效益的重要举措。

大修、技改工程管理的现状

现阶段,国家电网公司系统供电企业的大修、技改工程管理工作具有以下特点:“省为实体,统筹安排;分块管理,分级控制;突出安全,兼顾成本。”供电企业大多是以省公司为一个独立核算的法人实体。市供电局等二级机构作为资产的运行维护单位,折旧资金全部上交省公司,由省公司统筹安排使用。

大修、技改工程管理和实施过程中,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和“安全出效益”的思路,优先考虑安全生产的需要,以保证设备健康状况为出发点,同时兼顾成本效益原则,合理安排大修、技改工程计划。

大修、技改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

供电企业的大修、技改工程管理取得了一定成绩,基本满足了企业安全生产、健康运行和效益目标的完成,但离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仍存在差距。管理上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预算和计划编制及执行方面存在的不足。资本性收支预算编制不全面,对非常规资本性支出预计不够。特别是未将偿还贷款本利、上交投资收益以及股权投资等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纳入预算计划。技改工程项目当年预算和计划的完成率不高,预留或结转到下年度使用技改资金的现象比较严重。对技改资金预留或跨年度使用,缺乏有效的考核、管理和监督体制。二级机构未严格履行省公司指令性大修、技改项目计划。二级机构存在将省公司下达的资金计划进行二次分配的现象,未经省公司主管部门批准,自行改变资金投向,变更或调整项目资金计划。计划下达和执行中,大修、技改、基建项目之间相互混淆、相互挤占。计划内容不详细,缺乏量化工程量和具体控制标准,计划下达时间滞后。

第二,工程“五制”管理执行不到位,管理欠规范。大修、技改工程的管理要求严格,但过高过全,部分要求缺乏可操作性。例如:所有项目不区分项目大小,按照统一标准建立工程档案、实施工程监理制,既增加管理成本,又影响管理效率。工程招投标制度执行力度不够,比价采购入围厂家数量过少。大修、技改工程存在应集中招投标而未实行招标的行为。“工程监理制”、“工程合同制”、“工程审计制”不同程度存在执行不到位的情况。部分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条款内容不完整,合同执行不到位,存在应留质保金而未留的现象。档案管理责任单位不明确,未按要求集中建立工程档案,档案内容不全。应实行设计批复、概算批复程序的项目未执行相关程序。工程造价管理不严。部分大修、技改工程项目未经概(预)算管理环节。部分项目合同造价没有结算依据或合同造价高于预(结)算造价标准。

第三,财务管理及成本核算不严谨,达不到按项目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技改工程中设备停用投入施工期间,未将原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未停止计提折旧,造成多计提折旧,虚增企业成本。技改工程竣工移交后新形成固定资产价值,未扣除被拆除或被替换设备的帐面价值,造成高计固定资产价值,虚减资产清理损失。帐务核算上不能直接归集和反映当年技改工程支出,不能如实反映当年技改资金收、支、结余情况,也未设置专门统计和管理报表反映技改资金预留和结余情况,以及预留、结余的原因。大修、技改工程专项核算不规范,大修费用纳入“三费”统一考核,离按项目进行管理的要求存在差距,管理费用挤占大修费用。技改工程的财务竣工决算办理不及时,资产入帐手续不全。报废资产处理不及时,造成帐实不符。

第四,大修、技改工程管理的对策,根据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大修、技改工程管理,规范大修、技改资金的使用,供电企业必须正视存在的不足,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完善资本性收支预算。将偿还贷款本利、上交投资收益以及股权投资等非常规资本性支出项目纳入预算体系;在编制资本性收支预算时,还应将设备材料款和工程款付款期等正常商业信用纳入资本性来源考虑。

建立大修、技改、基建项目明确的、可操作的划分界限,严格按照工程内容性质安排资金来源,下达资金计划。主管部门要统一项目划分标准。统一大修、技改资金计划格式,规范计划编制方法。合理安排计划下达时间。

加强大修、技改工程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的检查,严控未经主管部门批准自行改变资金投向、变更或调整资金计划的行为。

完善大修、技改工程管理制度,按照效率原则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建立技改资金预留和跨年度使用的统计、管理、监督和考核体系。及时掌握未完成(或预留)的原因、跨年度使用以及结余情况。

严格执行设计批复、概算批复程序。对达到规定资金额度的项目坚持实行设计批复和概算批复程序。同时,简化大修、技改工程的设计批复、概算批复程序,提高管理效率。

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统一概预算定额和取费标准。严把工程概预算关,外包工程合同造价确定必须以概预算为依据。

完善会计核算办法,统一会计核算体系。通过辅助帐等手段归集反映技改资金收、支、结余情况,核算体系要做到及时反映技改资金预留及跨年度使用的情况。将“资本性现金支出明细表”、“资本性资金收支情况表”纳入月报管理,按月编制。明确规定除日常零星维修之外的所有大修项目必须按计划项目设置明细核算。调整三费捆绑大修费用考核模式,年终按大修完成情况调整“三费”总额。

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物资管理等信息化系统建设,探索快捷、高效的工程管理手段。建立大修、技改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计算机辅助管理,规范流程、严格职责、统一标准,提高管理精益化水平。

尽快改善结构性缺员问题。建立鼓励岗位成才制度和有计划培养项目管理人员制度。对缺员严重的工程管理及相关专业实行类似“生产技术岗位能手”评优和奖励制度,鼓励相关人员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技能水平,鼓励其他人员流入缺员严重的岗位。

打破条块分割,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财务核算部门上下级之间,与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之间加强信息交流。(作者供职于湖南省电力公司怀化电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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