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卫萍
(华东交通大学 人文社科学院,南昌 330013)
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态势及其法律体系建构研究
胡卫萍
(华东交通大学 人文社科学院,南昌 330013)
近些年来,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态势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和谐因素。分析其中原因,除了传统低层面的慈善意识影响以外,慈善法律制度体系的缺失恐是主要原因。具体表现在我国慈善事业中专门的慈善组织法律规范、慈善行为法律激励机制、慈善活动法律监管制度和可操作的法律规定的缺乏。为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可采用集中立法模式,建立以《慈善法》为基础的慈善事业法律体系,具体就是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关于慈善组织设立、慈善行为实施、慈善信用法律保障、慈善活动国家激励、慈善行为责任担当等内容的法律体系。
慈善事业;发展态势;法律体系;建构
慈善意味着慈悲、友善。慈善活动就是在慈悲心理驱动下的社会救助活动,是施惠者对受惠者的自发救济和帮助,为市场和政府失灵之处拾遗补缺。随着慈善文化的广泛传播,公民的慈善理念、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普遍增强,作为同情弱者、济危解难的慈善潜能得到激发。慈善活动,尤其是民间的慈善活动,已成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在我国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人们已经开始注意到我国《慈善法》等慈善事业法律制度的缺失,这一缺失已对我国慈善活动事业发展产生制约。因而,慈善事业法律体系建构已成为我国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