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学杰,张艳梅
(1.长春师范学院 政法学院,吉林 长春130032;2.山东理工大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山东 淄博255049)
“五四”新文学与现代文化伦理观念确立
蒋学杰1,张艳梅2
(1.长春师范学院 政法学院,吉林 长春130032;2.山东理工大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山东 淄博255049)
“五四”新文化运动是中国从传统走向现代的标志。现代文化伦理观念的建构,与新文学,尤其是现代小说的诞生与发展有着内在的关联和彼此的呼应。作为历史转折点和现代社会的入口,“五四”自身具有文化断裂和文化新生的意味,其文化场域与历史语境中的主体——人的追问、寻找和表述,都意味着建构主义意义上的自我生成与外界重构。“五四”新文学在话语体系上,在作家的文化视野里,现代之人的发现,现代文化伦理观念的确立,成为最突出的主题和时代表征。
“五四”;新文学;文化伦理
回顾新文学的开端,作为历史的转折和现代社会的入口,新文化运动的目标和实际意义是通过文学传播现代文明而实现的,“新文化”实际表达了“新文学”作为现代性自我确证的一种形式。从现代性的成长来说,这种文化启蒙对于人的现代觉悟其意义完全超出了文学模式或者文学时代的变革。“五四”新文化达到的文化断裂或者文化新生,尤其是文化场域与历史语境中的主体——人的追问、寻找和表述,都实现了建构意义上的自我生成与外界重构。这形成了“五四”新文学在话语体系上、在文化视野里“人的发现”,而这很大程度上是由现代文化伦理观念的转变而成立的,遂成为“五四”文化革命的一种时代表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