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建勇
(华北电力监管局,北京 100070)
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引入了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概念,经过10多年的不懈努力,各级政府为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创造了有利的基本环境。河北省是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开展最早的省份之一,自2001年全面启动这项工作,基本建立了一套组织机构、政策激励、实施措施、发展规划等系统的能效体系,并不断面对和解决新的问题,取得了不菲的成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指导我国当前落实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有着较大的借鉴意义。
2001年,河北省全面启动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按照0.001元/kWh标准收取专项资金。当时,全省每年用电量为1600亿kWh,年收入1亿多元。现在用电量增长至2600多亿kWh,征收标准由0.001元/kWh提高到0.002元/kWh,理论上征收额达到5亿多元。
包括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可中断负荷管理办法、峰谷电价管理办法、示范项目能效检测办法等,逐步形成了较完整的组织体系、政策体系和示范工程引导体系。
2002年率先在全国行政管理部门设立机构,专门负责全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及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等指导工作。
2004—2008年,共谋划组织实施了398项DSM示范项目,年节电约10亿kWh,相当于新建输配电厂30多万kW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