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 海,陈 寅
(华东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所,江西南昌 330013)
中国加入WTO后,在知识产权的问题上一直纠纷不断,从较早的DVD事件到丰田与吉利之争、思科诉华为案,这些都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我国由于历史等多方面的原因,对知识产权的关注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在加入WTO之后,受发达国家影响深远。因此,我们应该重视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的作用,防患于未然。虽然专家呼吁中国应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但除少数地方和行业外,多数地方和行业、国家层面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甚至对“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也缺乏公认的概念,有必要对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目前,国内外对于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而且大多的概念也是侧重于专利预警这一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在2003年“标准与专利北京国际论坛”上透露:拟建的专利预警机制将通过审查专利的过程、涉及专利案件的执法过程和外经外贸活动进行动态监测、统计分析,从而对国内企业可能遇到的专利障碍、技术壁垒提出预警,使国内企业能够及早发现问题,尽量避免经济纠纷。[1]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蒋志培在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上说: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主要是指相关政府部门要对各个领域专利申请情况了如指掌,从而在这个基础上研究知识产权的发展策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