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与资本对收入分配的影响

2011-04-11 15:28李松龄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 2011年1期
关键词:劳动力分配资本

李松龄

(湖南大学经济研究中心,湖南长沙 410079)

论人与资本对收入分配的影响

李松龄

(湖南大学经济研究中心,湖南长沙 410079)

资本使用因为能够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改变商品的使用价值而导致商品价格与价值的背离,由此而生成的利润归生产资料所有者,应该依法予以保障。生产资料所有者利用资本通过延长劳动时间和增加劳动强度占有剩余价值,应该依法予以取缔。政府既要运用收入调节政策,又要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和促进市场均衡,缩小过大的收入差距。

收入分配;资本;剩余价值

收入分配包括两个层次的内容:一是初次分配;二是再分配。初次分配与再分配是否公平或者是否有效率,起作用的因素很多,概括起来,既有人的作用,也有资本等的影响。探讨收入分配中人的作用和资本的影响,深入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形式,对正确理解资本利润和剩余价值的内涵,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收入分配中资本的影响

在收入分配中发挥作用的因素主要是人和资本,土地虽然重要,但也可以土地资本的形式对收入分配产生影响。依据传统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资本等生产要素只是在价值的形成过程中转移价值而不能创造价值,它在生产过程结束时得到的剩余价值,“无非是工人提供的劳动量超过他在自己工资中作为他的劳动能力的价值得到的对象化劳动量而形成的余额”[1],因而是对劳动的剥削。就是说,资本在收入分配中所起的作用或者所产生的影响就是“它像吸血鬼一样,只有吮吸活劳动才有生命,吮吸的活劳动越多,它的生命就越旺盛。”[2]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占有的资本利润源于剩余价值的转化,资本吮吸活劳动为资本家发财致富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显然,资本是造成资本家和劳动者贫富差距、阶级对立的罪魁祸首。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已经证明,“无偿劳动的占有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通过这种生产方式对工人进行剥削的基本形式;即使资本家按照劳动力作为商品在商品市场上所具有的全部价值来购买他的劳动力,他从这种劳动力榨取的价值仍然比他为这种劳动力付出的多;这种剩余价值归根到底构成了有产阶级日益增加的由资本量积累起来的价值量。”[3]如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资本的作用被如此认识的话,那么,已经被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所抛弃的资本就不应该重新被作为发展的对象。如果还需要发挥资本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的话,那么,我们就需要对收入分配中资本的影响作出进一步的分析和研究。

西方经济学家克拉克认为,资本等生产要素之所以能够参与收入分配,是因为它具有生产力。因此,他提出依据资本等生产要素的边际生产力进行分配的理论。资本的边际生产力高,被分配的收入就多。克拉克基于边际生产力理论而不是劳动价值理论,提出了资本等生产要素以它的贡献参与收入分配的看法。因此,克拉克的分配理论否定了资本利润源于剩余价值转化的说法,认为其边际生产力水平决定利润的多少。我们不完全同意克拉克的上述认识。西方经济学家马歇尔则依据他的均衡价格理论认为,资本等生产要素应按照它的均衡价格参与收入分配。资本的均衡价格高,被分配的收入就多。关于收入分配中资本的作用,马歇尔兼顾了克拉克的以边际生产力理论为基础的分配理论和马克思的以劳动价值理论为基础的分配理论,尽管他本人不一定有这种认识,但我们认为他的研究成果确实达到了这种效果。克拉克和马歇尔的收入分配理论只是道出了资本利润来源的部分道理,未能揭示资本利润来源的全部内容。我们有必要对资本利润的来源作出进一步的考察。

我们知道,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商品价值是由三部分构成的:转移价值、必要劳动价值和剩余劳动价值。通常,我们将资本利润视为剩余劳动价值的转化,而忽视了商品价格和价值相背离部分的内涵。在商品市场上,商品需求者是以商品的使用价值为依据决定他的需求价格的,使用价值越大的商品,需求价格越高;商品供给者是以商品的价值为依据决定他的供给价格的,价值越大的商品,供给价格越高。一般而言,商品的市场价格比需求价格低,比供给价格高,供求双方能够得到生产者剩余和需求者剩余,从而二者有交换的动机和增加供给与需求的积极性。现在我们再来考察生产者剩余和需求者剩余的内涵。其中,生产者剩余是商品的市场交换价格高于商品供给价格的部分。因为商品的供给价格是以商品的价值为依据,那么,生产者剩余就是商品的市场交换价格高出商品价值的部分。商品价值包括剩余劳动价值部分,所以,商品交换价格是由四部分构成的,即转移价值、必要劳动价值、剩余劳动价值和超出商品价值的部分。生产资料所有者通过商品的生产和交换,除了支付转移价值和必要劳动价值的货币外,实际上他获得了剩余劳动价值和超出商品价值部分的货币收入。如果说剩余劳动价值转化的部分是利润,那么被生产资料所有者所获得的超出商品价值的部分又是什么呢?实际上,在企业的会计账上通通被称为利润。所以,资本利润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剩余劳动价值转化的部分和商品价格超出商品价值的部分。剩余劳动价值转化的利润被认为是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商品价格超出商品价值的部分能否被认为是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呢?这是一个需要研究的新问题。

商品价格之所以能够超出商品价值,是因为商品的需求价格高于供给价格。商品的需求价格高,使用价值大是个重要原因。资本的使用能够提高商品的使用价值,也就创新了商品的品质,从而创造了稀少性。稀少性的商品是供不应求的,它的市场价格较高。如果商品的价值没有改变,那么较高的市场价格必然导致一个较大的超出商品价值的部分。由此可见,资本利润的增大,不一定是因为剩余劳动价值的增加,而是因为资本的使用改变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创造了需求。如果考虑到资本的使用能够大幅度地提高劳动生产率,那么超出商品价值的部分还有可能增大。在同样的劳动时间内,因为资本的使用,商品生产的数量增加,商品的价值降低。在短期内,商品的供求关系不会因为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有较大幅度的变化。即使商品的供求关系出现变化,其变化的幅度也会小于因为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所导致的商品价值变化的幅度,商品价格超出商品价值的部分也就因此而增大。资本的使用确实能够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途径来提高利润水平。

以上分析表明,剩余价值只是资本利润的一部分,因为资本的使用改变商品的使用价值和提高劳动生产率而导致的商品价格超出商品价值的部分是资本利润的又一个部分。我们不能只见前者而不见后者。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拥有资本的生产者更加认识到了资本的使用对他占有利润的作用,从而不断地增加和创新资本的使用,以获得更多的利润。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初级阶段,为了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人们的收入水平和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正大力发展和利用资本,因而更加需要充分认识资本参与分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如果说剩余劳动价值转化为资本利润而被生产资料所有者占有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话,那么商品价格超出商品价值的部分被生产资料所有者占有能不能被认为是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呢?我们认为不能如此认识。理解这一点,对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收入分配中人的作用

我们知道,生产力诸要素中人的因素占有特殊的重要地位。在商品价值的生产中也是一样,劳动者作为人的因素他的劳动也就成为价值的源泉。“劳动不是作为对象,而是作为活动存在;不是作为价值本身,而是作为价值的活的源泉存在。”[4]从理论上讲,商品价值是由劳动者付出劳动创造出来的,那么,通过商品交换由其价值转化而来的收入应该依据劳动来分配,不劳动者不得食。可是,在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中,劳动力被作为商品交换,劳动者从交换中得到的只是与劳动力价值相等的货币收入,即劳动力再生产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价值,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被拥有生产资料的不劳动的资本家所占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石是这样一个事实:我们现今的社会制度使资本家有可能按照工人劳动力的价值来购买劳动力,迫使工人的劳动时间超过会给劳动力再生产那一部分劳动力的价格所必需的时间,而从劳动力中榨取远远超过其价值的价值。这样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在整个资本家阶级和土地所有者阶级以及它们所雇佣的仆人 (上至教皇和帝王,下至更夫等等)中间进行分配。”[3]曾经认为,这样的分配制度是一种人剥削人的制度,只有通过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社会,才能实现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收入,劳动者才有可能平等地参与收入分配。

我们认为,马克思关于资本家强迫工人延长劳动时间和增加劳动强度占有剩余劳动价值,因而揭示剥削的理论无疑是正确的。但是,把资本家强迫工人延长劳动时间和增加劳动强度的剥削行为加在资本身上,认为资本像吸血鬼一样吮吸活劳动的结论就需要进一步地作出分析和研究。资本是物,资本家是人,物质要素只有被人所掌握才能发挥它的作用。我们决不能认为没有资本家的剥削思想,资本就会自动地像吸血鬼一样吮吸活劳动。这种见物不见人的认识,必然导致对资本的批判和抛弃。事实上也是如此,为了消灭资本剥削劳动的现象,我国通过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农业集体化,将资本的实物形态——生产资料收归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并且用资金替代资本二字,在城市实行等级工资制,在农村实行工分制,人与人之间的分配关系据说是一种付出等量劳动能够获得等量收入的按劳分配关系。资本在国民生产中的作用和地位被否定,它不能通过利息的方式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在社会主义的分配关系中人的作用得到充分体现,资本的作用被完全否定。

然而,“生产力是由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生产资料 (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和具有一定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并使用生产资料实现着物质资料生产的劳动者构成,是在劳动过程中结合在一定和共同起作用的生产的物质因素和人的因素的总体的能力”,[5]如果在收入分配中,只注重人的劳动因素的作用,而忽视物的使用价值的功能,生产力的水平是难以提高的。这是因为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是构成生产力诸因素的总体能力的提高,而不仅仅是单个因素能力的提高。收入分配中充分体现人的劳动因素,仅仅能够发挥人的作用,而不能发挥物的因素——资本的功能,那么人和物的结合,在生产中的总体能力就不可能达到应有的水平。改革开放以前,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搞了三十多年,生产力水平虽然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和改革开放以后,资本功能得以充分发挥的今天相比,差距之大的事实,可谓有目共睹。所以,从发展生产力的意义上说,收入分配既要注重人的作用,也要重视资本的功能,那种把资本视为吮吸活劳动的吸血鬼的认识,在需要发展和壮大资本的今天,必须重新思考和认真分析。

另一方面,尽管社会主义的分配十分重视人的因素,但却未能充分调动人的劳动积极性。例如,按劳分配是按照人的劳动量进行收入分配,应该说,这种分配制度非常重视人的作用。可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实施了三十多年,人的劳动积极性却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生产力的发展不仅因为缺乏资本的效应而速度缓慢,而且也因为人的劳动积极性不高而受到影响。究其原因,不在于这种分配制度理论上的不足,而是因为等量劳动计算上的困难。我们知道,劳动有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之别,只有将复杂劳动转化成为简单劳动,不同人的劳动才能进行比较,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收入才有可能实现。然而,复杂劳动向简单劳动的简化决不是通过人的计算能力实现得了的,那怕计算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也是不可能做到的。正是因为如此,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建设虽然持续了三十多年,却从来也没有真正实现过按劳分配。既然等量劳动难以获得等量收入,那么,不等量的劳动就有可能获得等量收入。于是,人们可以通过机会主义行为,以较少的劳动量取得同他人较多劳动量一样的收入。如果互相攀比,必然出现吃大锅饭的现象,劳动生产率不可能大幅度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也就受到影响。

实际上,复杂劳动向简单劳动的转化能够而且只能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条件下实现。“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经验证明,这种转化是经常进行的。一个商品可能是最复杂劳动的产品,但是它的价值使它与简单劳动的产品相等,因而本身只表示一定量的简单劳动。各种劳动转化为简单劳动的不同比例,是在生产者背后由社会过程决定的,因而在他们看来,似乎是由习惯确定的。”[6]在这里,马克思所说的复杂劳动向简单劳动的转化是通过市场交换实现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否定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也就不可能实现复杂劳动向简单劳动的转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从而为复杂劳动向简单劳动的转化、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收入创造了条件。尽管如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形式,虽然发展了社会生产力,而且也提高了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但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现象日益明显。人们因此而认为,这是收入分配中资本所起作用的结果。不过,我们必须认识到资本因为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创新使用价值而获得利润是合理的,生产资料所有者利用资本攫取剩余劳动价值是不合理的。在收入分配中是生产资料所有者而不是资本扮演了吮吸活劳动的吸血鬼的角色。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我们需要否定的不是资本,而是那些以资本为工具占有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的人。只有如此,我国才能沿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轨道正确航行。

三、深化体制改革,理顺分配关系

人与人的关系,说到底是一种利益关系,人们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社会生产力就可以大幅度发展。分配是影响利益关系的至关重要性因素,分配关系合理,利益关系就是协调的;分配关系不合理,利益关系就不可能协调。所以,理顺分配关系对于协调利益关系,调动人的劳动积极性,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一定的分配制度决定着一定的分配关系,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分配制度导致了平均主义的分配关系,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分配制度决定的是按贡献获得收入的分配关系。前者难以实现人尽其才和物尽其用;后者虽然能够充分发挥人、物因素的作用,但是却会出现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分配不公的现象,影响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所以,需要针对收入分配中人的因素和资本因素的影响,深化体制改革,理顺利益关系,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调动人的的积极性,发展社会生产力。

要理顺分配关系,就必须弄清楚劳动和资本以什么样的方式参与分配是合理的,以什么样的方式参与分配是不合理的,从而建立和健全相应的分配制度,促进分配关系的和谐。就我们的认识来说,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所讲的一段话对于弄清楚劳动和资本参与分配的合理性具有指导意义。“不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不论是简单劳动还是复杂劳动,一切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的劳动,都是光荣的,都应该得到承认和尊重。……。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和落后的标准,而主要应该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看他们的财产是怎么得来的以及对财产怎么支配和使用,看他们以自己的劳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作的贡献。”[7]我们不能以传统的理论认识评判资本参与分配的是非,认为劳动参与分配就是对的,资本参与分配就是错的,而应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江泽民同志的讲话精神上来。

我国正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且把它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就是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会改变。正是如此,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就需要坚持下去,劳动和资本将长期共同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不只是劳动按贡献参与分配,就是资本也要按贡献参与分配,这要成为一种长期的制度安排。不过,资本参与分配要区分情况,分别对待。因为资本的使用而提高劳动生产率或改变商品的使用价值,这是资本的贡献,由此而获得相应的收入份额是合理的,分配制度要给予必要的保障。决不能将这部分收入视为资本对劳动的剥削而予以取缔。生产资料所有者利用资本雇用工人,并且通过延长劳动时间和增加劳动强度的方式掠夺剩余劳动价值,这是生产资料所有者对劳动者的剥削,应该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限制。

现在我们所要讨论的问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处在初级阶段,法律、法规不健全,市场不完善而且也不均衡,包括劳动力在内的一切生产要素作为商品在交换中所形成的利益关系也不和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以劳动力市场为例,因为劳动力供过于求,其工资价格与劳动力的使用所创造的价值相差较大。一般来说,劳动者是以劳动力的再生产所需要的生活资料价值(价格)为依据决定劳动力的供给价格,生产资料所有者作为需求者是以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即劳动力的使用所能创造的价值为依据决定劳动力的需求价格。二者在市场上讨价还价的结果,劳动力的交换价格低于需求价格而高于供给价格,劳动者有生产者剩余,生产资料所有者有消费者剩余。其中,消费者剩余就是劳动力的交换价格与以劳动力的使用所创造的价值为依据的需求价格之差。显然劳动者的交换工资小于劳动力创造的价值,生产资料所有者因为劳动力市场的不完善和非均衡而占有了部分剩余劳动价值。这是一种不同于生产资料所有者通过延长劳动时间和增加劳动强度占有剩余价值的方式,因而政府不能以限制或取缔的方式将这部分剩余价值收归国有,而需要通过完善和均衡市场的形式减轻生产资料所有者通过市场占有剩余价值的程度。

市场的完善和均衡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一个不完善的市场是不可能达到均衡的。例如,如果供给信息或者需求信息不够充分,都有可能引起市场供不应求或者供过于求。前者是市场不完善的表现,后者则是市场非均衡的状态。非均衡的市场状态会导致价格与价值不一致的现象,商品市场是如此,劳动力市场也是如此。所以,完善市场是实现市场均衡的一个重要条件。政府必须致力于完善市场的政策法规。比如,“大力推进市场对内对外开放,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促进商品和各种要素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废止妨碍公平竞争、设置行政壁垒、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分割市场的规定,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8]只有市场完善的程度不断提高,市场均衡的程度才有可能相应提高。不过,对于提高市场的均衡程度,仅仅完善市场是不够的,还必须科学地运用宏观经济政策,如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相互配合,促进市场由非均衡状态向均衡状态过渡。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我国政府不仅要认识到运用宏观经济政策,促进市场均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而且能够通过完善财政政策的有效实施方式,在促进经济增长、优化结构和调节收入方面发挥重要功能;能够通过健全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在保持币值稳定和总量平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8]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政府在健全法律(法规)、完善市场和促进市场均衡上理顺分配关系。我们决不能忽视市场对分配关系的重要影响,而仅仅注重分配政策对分配关系的作用。同时,我们又必须注意到市场完善和均衡的程度是相对的,而市场的不完善和非均衡是绝对的。就是说,通过市场交换所进行的分配,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生产者剩余或者消费者剩余。在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比较严重的情况下,剩余劳动价值被生产资料所有者占有的现象不可避免。由此而引起的贫富差距客观存在,需要政府作出相应的政策安排,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这就遇到一个市场作为与政府作为的相互协调的问题,既不能过分强调市场在分配中作用,也不能过分强调政府在分配中的作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7]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比较协调地处理好市场作为与政府作为的关系,在坚持效率的同时促进公平。

四、结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分配是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的分配。长期以来,资本被认为是吮吸活劳动的吸血鬼,资本利润被认为是剩余劳动价值的转化。实际上,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只是资本利润的一部分,因为资本的使用而导致的劳动生产率和商品使用价值的提高,是商品价格高于价值,从而成为资本利润的又一个部分。前者是生产资料所有者强迫工人延长劳动时间和增加劳动强度形成的,可以视为生产资料所有者对劳动者的剥削,应该依法予以取缔;后者是市场价值规律发挥作用的结果,是生产资料所有者合理合法的收入,应该依法予以保障。这不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且也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次分配其实是一种市场分配。因为市场不完善和非均衡,法律、法规不健全,剩余劳动价值被生产资料所有者占有,从而导致贫富差距不断拉大难以避免。生产资料所有者利用资本,通过延长劳动时间和增加劳动强度攫取剩余劳动价值,同他在不完善和非均衡的市场上获得剩余劳动价值,其合理性与合法性是不一样的。前者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后者则是既合理又合法。对于前者,政府应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取缔;对于后者,政府需要通过完善市场和促进市场均衡,也可以运用调节收入的相关政策,减轻生产资料所有者占有剩余劳动价值的程度。只有通过市场作为与政府作为的有机结合,才能较好地理顺分配关系,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编辑:芝山;校对:朱恒)

[1]马克思,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 3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192.

[2]马克思,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 4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269.

[3]马克思,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 3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65-366.143.

[4]马克思,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 46卷 (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253.

[5]许涤新 .政治经济学辞典 (上册)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78.

[6]马克思 .资本论 (第 1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58.

[7]江泽民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15-16.28.

[8]中共中央 .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19.21.

The Influences of Hunan Being and Capital on the Distribution of Income

LI Song-ling
(Economic Research Center of Hunan University,Changsha Hunan 410079)

Capital use leads to the deviation of commodity price from value by improving productivity of labor and changing the value in use.And the relative profit should be owned by the owner of commodity goods.The owner of commodity goods possesses surplus value by extending working hour and strengthening labor intensity,which should be forbidden by law.Government should make use of income regulation policy and improve market mechanism and promote market balance to narrow the enlarged gap of income.

income distribution;capital;surplus value

F124.7

A

2095-1361(2011)01-0005-05

2010-11-17

李松龄 (1948- ),男,湖南安仁人,湖南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价值理论与经济制度

猜你喜欢
劳动力分配资本
2020年河南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5.81万人
广东:实现贫困劳动力未就业动态清零
应答器THR和TFFR分配及SIL等级探讨
遗产的分配
一种分配十分不均的财富
资本策局变
第一资本观
VR 资本之路
相对剥夺对农村劳动力迁移的影响
“零资本”下的资本维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