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朝霞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日常生活互动中的微观法律── 一个关于信念的期待理论
向朝霞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社会规范的变迁从熟人社会发展到陌生人社会,甚至延伸到了日常生活互动中的两个陌生人之间。在日常生活中为了人与人的互动和优质生活,形成了一种信念的期待进而产生了微观法律。微观法律属于社会规范,具有法律的一般属性,有其自身运行规律和执行程序,也有其存在的意义。
社会规范;微观法律;信念的期待
关于民间法(社会规范)的研究,目前我国大部分学者主要限于熟人社会,以至于形成了民间法仅存在于熟人社会的共识信念。伴随着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我国逐步由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型。在国家法不应该规范或没有延伸到的地方,陌生人社会中人们(甚至两个陌生人)之间为什么合作?秩序又是如何维持的?本文带着这个问题,分析了三个西方法律论著文本:罗伯特·C·埃里克森著的《无需法律的秩序——邻人如何解决纠纷》、 埃里克·A·波斯纳著的《法律与社会规范》和迈克尔·瑞斯曼著的《看不见的法律》从这三个文本寻找问题的答案。
埃里克森解释了熟人社会中社会规范如何维系人们之间合作和社会秩序;埃里克·A·波斯纳指出陌生人社会也存在社会规范并维系着人们合作和社会秩序;瑞斯曼则指出两个陌生人之间也存在社会规范(即微观法律)并维系着人与人之间合作和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