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白
(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南长沙410081)
查尔斯·狄更斯(1812-1870)一直吸引着众多学者和批评家。历经一百七十余年,狄更斯研究的论文和著作已十分丰富,从单一的社会学批评和实证研究发展到包括新批评、结构主义叙事学、西方马克思主义、接受理论、新历史主义批评、女性批评、文化批评等在内的多元批评,人们已将狄更斯及其作品的研究延展到广泛的人文领域。本文试从心理美学的角度研究狄更斯的小说创作,探讨狄更斯小说创作发生的心理动机,以及潜意识的心理动势与狄更斯的小说文本之间的联系。
弗洛伊德认为文学想象是用来满足遭到压抑而无法实现的心理愿望的。“有的作家塑造高大英勇的主人公,意在褒扬他、赞美他,但在作者觉察不到的深层心理中,真正的动机或许倒是为他曾经有过的屈辱和卑污作辩解”[1]。由此可见,潜意识心理对作家的创作影响不小。本节主要探讨狄更斯创作小说的心理动势,就其成长和生活中所形成的某些情感与其创作发生关系的主要方面进行深层阐释。
荀子云,创巨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迟。大致是说一个人的创伤会永久地扰乱这个人一生的心理活动。童庆炳先生在他编著的《现代心理美学》中也曾指出,“创伤既是动力,又直接表露在作品中”[2]237。创伤更易让作家在他的创作心理中潜在地发挥动力作用,迫使他超越此创伤。狄更斯童年的创伤便是他创作的一大动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