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爱君
(河南省豫东水利工程管理局,河南 开封 475002)
水利工程档案是工程建设的历史依据和痕迹,包括从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开发建议书、 可行性研究到竣工验收、试运行(使用)等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表、声像、计算材料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各种历史记录[1]。 它对工程质量起着监督和验证作用。科学地进行档案管理,大力开发水利工程档案信息资源,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向水利部门和社会提供可利用资料, 是实现水利工程档案自身价值的重要渠道,也是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
我国重点建设项目的档案工作起步于20 世纪50 年代,在20 世纪80 年代得到发展。 国家档案局1992 年颁发了《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1997 年又与国家计委联合发布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这些规定和办法为重点项目档案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证。近年来,随着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不断规范、 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的不断更新, 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质量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一些水利工程档案仍然存在着整理速度慢,内容不齐全,编写不规范,质量不高等问题。
一般情况下,在工程项目建设的后期,工作人员才开始着手进行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致使档案资料复印件多、原件少,特种载体档案严重缺失。
工程项目资料管理人员大多是临时抽调、 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且身兼数职,致使档案管理水平普遍较差, 在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上远没有达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