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艳 斌
(石家庄铁道大学党委宣传部,河北 石家庄 050043)
一般而言,大学文化由三个层次构成:一是浅层的物态文化,直观反映大学文化的“容貌”,构成大学文化系统的外壳;二是中层的制度文化,直接体现大学文化的运行机理,构成大学文化系统的保障机制;三是深层的精神文化,是大学文化的灵魂和精髓,构成大学文化系统的内核。大学精神文化是在物态文化、制度文化基础上,经过长期积累形成的一种内涵、信念和价值,是一种具有个性风格的观念文化,是大学文化建设的顶层设计和最高要求。“构建和优化大学文化,首要任务在于培育和弘扬大学精神文化,形成广大师生的文化认同。”[1]
大学精神文化作为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号召力和凝聚力。大学精神文化通过其特有的精神环境和文化氛围,能够在潜移默化之中,实现对大学内的每个人在思想观念、精神风貌、价值取向、行为规范等各方面的启迪、感化、熏陶和塑造,对实现人的价值内化、自我完善和全面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大学精神文化是一所大学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积淀的最富典型意义的精神内涵, 集中体现一所大学整体的精神面貌、办学水平和办学特色以及其所具有的凝聚力、感召力和生命力。[2]大学精神文化构成了一所大学最为核心、高度抽象的价值追求和品格特征,主要包括大学的理想目标、精神信念、文化传统、学术风范和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