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成军
行政权检察监督研究亟待加强
韩成军
司法改革的根本动因是解决司法机关的工作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党和人民的期望与依法治国的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本轮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优化司法职权的配置。检察机关必须加强对行政机关的法律监督,这是我国在建设法治社会的今天、毋庸置疑的道理,但是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监督的范围、形式、程序、方式等具体问题还需进一步论证和探索,这也是本次司法改革检察权优化配置的重要内容。理论是实践的先导,行动的指南。由于种种原因,行政权检察监督的研究还不够深入,成果不多。因此,行政权的检察监督研究亟待加强。
(一)加强行政权的检察监督,是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客观需要
近年,因城市房屋拆迁、土地征收、食品安全、农民负担、企业改制、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政府采购等引发的行政争议较多,往往涉及面广、人数众多、矛盾尖锐。近年,审计机关揭露和查处了一大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仅2010年全国审计机关就移送案件线索3092件。上述案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特点一:案件发生环节和领域相对集中,大多发生在土地和采矿权出让、工程招投标、银行放贷、保险理赔、国有企业投资等环节,其中发生在金融交易、国有股权转让和土地矿产资源管理三个领域较多。
特点二:内外勾结牟取私利的“串案”、“窝案”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