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娴静,阮洪,胡敏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上海200011)
医护关系在医务人员的关系中占有重要地位,这不仅由于医护人员在医院工作人员中所占的比例最大,而且因为医护协作关系还影响着患者治疗的全过程[1]。但由于医护双方所处的地位、环境、利益、文化教育及道德修养的不同,在医疗护理患者的活动中,对一些问题和行为的看法和要求有所不同,造成医护双方沟通不良,对彼此缺乏足够的信任,产生对彼此角色期望的差异,致使双方在许多伦理问题上产生冲突,引发护士在伦理道德上的困惑,从而造成医护关系的不和谐[2-7];影响医疗质量[8-14]。现就医护间常见的伦理冲突现状及研究进展综述如下。
随着现代护理学科的发展,医护关系的模式已逐步转变为“交流、协作、互补”型,即医护之间是高度协作、相互独立、分工合作的关系[15]。因此建立良好的医护关系应是以同心同德、互相支持、真诚合作的伦理道德原则为基础:即医护双方应彼此尊重、信任、协作、谅解、制约、监督,并随时注意满足彼此的角色期待[2-6]。
伦理冲突是当个体卷入一事件中,需做出道德上的判断时,其组织机构或合作伙伴使其难以或不可能作出判断[3]。Miller等[16]的调查显示,100%护士认为在危重患者的处理中与医师有伦理冲突,其中92%的冲突是因为医师的权力和指示或医院的政策等外在强制性手段,常使护士无权或不能完全履行护士的职责而引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