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旭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国际交流处,湖南 长沙 410100)
高职教育是高等职业教育的简称。发布于1999年6月13日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将高职教育明确为“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职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1]目前我国高职院校以低于本科的一个层次而存在,高职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已经平分秋色。2009年,我国公办普通高等学校2305所,在校生2144.66万人;民办高校658所 (含独立学院322所),在校生446.14万人。其中公办本科院校1090所,高职(专科)院校1215所。[2]由于高职教育发展迅速,配套法规没有跟上,再加上普通高等教育的教学思想和管理模式的影响根深蒂固,社会上崇尚学科教育,贬低职业教育的习惯势力,使高职教育的发展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借鉴国外经验,认真进行比较研究,以利于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
我国普通高等教育基本上是学科教育,按学科设专业,以该学科的理论体系为框架设置课程、组织教学,强调的是理论知识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要求培养学生须有“后劲”,对工作有较宽的适应性。高等职业教育则基本上是职业岗位教育,按社会职业岗位(或岗位群)设置专业,以该岗位所必须具备的知识和能力为依据设置课程,根据“必需、够用”的原则进行教学和实际训练。
美国的社区学院体系是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成功范例,被世界各国所效仿。……